女孩必備的東西必須得買,比如在大街上忽然下面變成鮮紅色,那不是很難堪?一個男人不好過問這些事,所以索興跟她零花錢自己支配。
憶玲很感激這個男人,他不但救了自己的命,還將她當女兒看待,她從小到現在都沒有得過繼父一分錢,有時需要女孩子的那些東西,還支支吾吾的找母親要,羞死啦!有一天憶玲說了一句:“你對我真好!就像我父親一樣。”
這個男人馬上回答道:“好啊!你就做我的女兒吧!”從此,憶玲就認了這個男人做自己的義父。在外面,男人就稱是她的乾爹,林憶玲是她的乾女兒,憶玲聽到這些甜滋滋的,她以為自己終於找到久違的父愛了。
好夢沒做多久,一切又都改變了,林憶玲做了這個男人的。林憶玲永遠不會忘記自已慘遭破身的經歷,那經歷讓她現在回想起來,還有一絲戰慄,不堪回首。
這個男人在她年滿十六歲生何日的時候,將她灌得半醉半醒,一邊哄她開心,一邊除下她衣服褲子。在毫無準備情況下,男人用他的罪惡之棍刺進了林憶玲的初女|穴中。當時林憶玲痛得猛咬住男人肩膀,哭著叫著,下面……象炸裂一般,又痛又辣,痛不欲身,根本享受不到女孩子新婚之夜幸福的快樂感。
之後憶玲並不恨這個男人,反而天真的認為這是對他最好的回報!雖然少女浪漫的夢想徹底破滅,沒將自己聖潔的身子獻給自己心愛的男人,有些遺憾。
做了這個男人的,這個男人對她不錯,經常買好看的衣服和首飾給她,化妝品任由她買,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越來越美麗。那段時間,是這個男人事業了的時候,他見憶玲很聰明,再到職高學校讀書簡直浪費時間,不如出來幫他的忙做生意,至於學習,可以在工作之餘繼續深造。
起初憶玲不願意,因為她本來想畢業後,找到一份工作,自己想搬出去住,自由享受屬於自己美好的生活,尋找她喜歡的男朋友,因為她根本不愛這個男人,只是從內心上感激他而已,每次跟他做那事,除了勉強應付,沒有任何幸福可言。
想法還沒來得及實現,包養她的這個男人生意失敗了,為挽回局面,竟然跪下來求她,讓她到一個願意借錢的老闆那做秘書,因為那老闆提出條件是:做他的外包。任何一個男人誰會願意將又漂亮又年輕的甘心送給別人?不是實在沒辦法,誰會甘心?!儘管內心十分的不願意,但要挽回自己的事業,只能犧牲自己的義女兼了。男人有事業,容易找得到年輕漂亮的女孩,沒事業!再好的男人,也沒有女孩喜歡。
但杜有德這種型別的男人除外,他雖沒有事業,但他臉皮厚,會吹牛!臉皮厚到可以吹某某幾處產業他也都有股份,現在他的錢全拿出去投資了,手頭上缺費用。如果你們女孩肯幫他出費用,以後一定會報答,世界各地任你去旅遊,在國外給你置花園臨海別墅,豪華轎車,菲傭服待。一大通美好的藍圖描繪給年輕漂亮的女孩們聽,次次可以財色兼收!為了報答這個男人的救命和養育之恩,憶玲考慮再三,無奈的答應了下來。來到這家公司,多虧這個老闆的老婆看管得嚴,老闆遲遲沒有得手,老闆娘是明白人,知道自家老公垂涎林憶玲這個狐狸精,這漂亮女孩呆在公司遲早是禍水!所以藉故經常給她穿小鞋,刁難她,目的是想趕她走。已經獲得工作經驗的林憶玲決定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想憑著她的才能自已闖一番事業。
程潞在應聘人中間一眼相中了林憶玲,認為她不但美麗,而且為人善良,因為從她清澈的眼睛中可以看出一切。工作了一段時間,發現她很有工作能力,善解人意,做事井井有條,不該說的話絕對不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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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將她提撥到馬雲龍身邊工作,當得知她的身世後,馬雲龍和程潞她們格外關懷和照顧她。讓她感覺到從來沒有過的家庭溫暖,程潞將馬雲龍一些秘密告知林憶玲時,她驚呆了,沒想到這世上竟然有如此完美的男人,本來已經心存祟拜的少女之心,不自覺得種上愛的種子。
當時機成熟,程潞請求林憶玲嫁給馬雲龍,大家一起做好姐妹,林憶玲當然求之不得,欣然應允。剛第一次和馬雲龍結合時,被他的溫柔和強悍所征服。
那天晚上她被程潞帶到一間房裡,房間散發著一股淡淡玫瑰香精味道,房間照明呈粉紅燈光顏色,床面和薄被是紅色,周圍環境佈置得優雅浪漫和溫馨,程潞告訴她這裡將是她們的新婚之房,說完笑著離去。
不一會兒,馬雲龍走了進來,微笑著對她說:“你想聽什麼音樂?我們跳下舞吧;我是個跛腳鴨,跳不好可別笑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