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實在不能過了,你要長點心眼把後事做利索,別留一大堆後遺症……總之,你的婚姻,你做決定。”
“那房子還真分他一半?”鬱華清轉向她姐姐。
鬱華明深思了一下,“我不情願他分,年紀輕輕的一個男人,在短暫的婚姻中得到的實在太多了。”
太俗氣了!太俗氣了!何琳心裡喟嘆,三句話不離錢!唉,就不能讓這個家靜一靜嗎?
的確,何琳沒想好,如果給傳志一頓厲害的懲罰,她能預設;如果就此一刀兩斷,從此放過他,她得想想,心理準備得做到最佳,就是離開,也要離開得心甘情願,永不回頭,也算蕩氣迴腸,給自己一個交代了。但現在好像還沒醞釀出這個情緒。
2
晚上,小雅來看何琳,二人促膝而談。
“真想離?”
“有這個打算。”
“他能同意?”
“我只管我自己。”
“你父母呢?”
“他們聽我的。”
“你們的房子怎麼辦?”
“沒考慮房子。”
“不後悔?”
“不知道。”
小雅嘆了口氣,“其實我也早想離了,都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我就是第二次投錯了胎,哭著鬧著找了這麼一個變態的人家。”
“你後悔很久了,為什麼不離?”
“你小姨說得對,我還在深度套牢,我還愛他,我還不甘心吧。其實陳哲說得對,我被他們家同化了,老妖婆嫌我掙錢少,我也覺得掙得真不多,儘管比一般人多,老妖說,我是他兒子的人,不能顧太多孃家——自從給我媽買了房子,我就一直有罪惡感;鴻俊說只要我肯忍讓老妖婆,他就一定會報答我,所以我就一直遷就老妖婆,一直在等待他報答我……你為什麼不說話?”
“無話可說。”
“說實在的,你的情況比我要好,就算離婚,傳志也會求你別離開。”
“你不覺得我們兩個很蠢嗎?”
“你不如我蠢,我都罵不醒自己。”
“傳志要找你這樣的就好了。”
“我看不上傳志。”
“為什麼?”
“他竟然打你!鴻俊比他更可惡,但沒打過我——他不是我想要的那道菜。”
“方鴻俊也不是我想要的……即使不打我,也不是我想要的。”
“萬一離了你怎麼辦?”
“沒想好。對婚姻太失望了,對男人他媽的全無信心。”
“不考慮再給一次檢視的機會?最後一次?”嘆一口氣,“離婚的女人與男人不一樣,女人貶值更大些,男人好像不太受影響。太不公平了!”
“因為我們的核心價值不一樣,女人離了婚,美貌不比前幾年了,也不像以前那麼單純了;而男人,他的工作恰恰越來越好,人也越來越有魅力……”
“你離後,估計看上傳志的肯定不少,轉眼他就又結婚了,你培養了他,他卻比你搶手,像陳哲的導師——真是我們的悲哀!”
何琳呆呆的。
3
傳志下班了,先出去隨便吃點東西,然後去岳父家看何琳,能多待一會兒就多待一會兒,她理不理他沒關係,她家人理不理他也沒關係,然後回家睡覺。他矢志不移地貫徹這條鐵棒磨成繡花針的“打磨”路線,賴皮也好,無賴也罷,就是不放棄,隨你們罵、指責好了,每天都給發洩的機會,只要讓露露臉不冷了氣氛就行。怎麼說呢,就當做重新追求何家的千金吧。時間長了,伸手能打笑臉人嗎?
婆婆來了 第三部分(44)
後來,這個年輕人見進展太慢,革命歷史學得不錯,有了各個擊破的想法,比較岳家三個人,岳母的妹妹是死硬派,死對頭,想都甭想;岳母比較容易受她妹妹觀點的影響,加上教授、博士這名號太響,知識淵博的女人總令人敬畏,也不好搞;還就是岳父老何這人平易近人,不清高不傲慢不倔犟,可能多年在物業公司工作的緣故吧,與人很好溝通,也講道理。
傳志於是又加了一道路線,去岳父公司接岳父下班。岳父不是有輛老捷達嘛,他就堅守副座;岳父去菜市場了,他就自告奮勇給提著,有機會還付賬,但話不多,像保鏢似的,跟著。時間一久,老何也受不了了,這女婿每天晚上都跟屁蟲似的跟在屁股後面也不是辦法啊!於是老何提議:週末,大家聚一聚,暢所欲言,有話都說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