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雲西挾著秦冰,開開心心地踏上征途。
他真的是故意去尋人家閨女玩笑嗎?這隻有天知、地知,還有他自己知道了。
打從離開西荻國之後,匡雲西與秦冰就過著餐風露宿的生活。
這換成一般人,早埋怨死了,他兩人卻甘之如飴。
此時的西荻國正逢天災綿延之年,日子可比這種顛沛流離的生活苦多了;他們熬慣了,匡雲西還因此培養了席地而眠的“好”習慣。
兩人日夜兼程奔波了半月餘,總算趕到安知縣——天雷幫所在地。
秦冰自告奮勇去打探訊息,匡雲西閒著也是無聊,便就近找個看起來不錯的角落“睡”嘍!
期間,過路人有對他指指點點、厭惡嫌棄的,當然,心疼出外人辛苦,而送飯送萊的亦不缺乏。
他們以為他睡死了,什麼事也不知道;其實他什麼都曉得。試想,一練武之人的警覺性會差到哪兒去?除非他故意裝傻。
而其中,教他印象最深刻的正是送披風的那個人。
他在他耳邊碎碎罵了好久,匡去西第一次發現,男人要長舌起來,…窩子女人都得靠邊站。
他忍不住好奇,抬眸瞄了來者一眼,發現是名年輕男子,與他差不多年歲,一張秀氣臉龐上敷粉塗朱、俊美無儔,就是脂粉味太濃了些。
男人抱怨的話題不外乎是被逼娶妻,自由受到限制,此後再不能快快樂樂地日眠花街、夜宿柳巷了。
而男人身邊三名友人則不停慫恿他逃婚,說什麼男子漢大丈夫豈可屈服於一小小女子手中之類的話。
起初,男人還念著與未婚妻青梅竹馬的情分,略作推辭。可當他的朋友說到,那位小姐因日前一場意外,雙眼有失明之虞後,男人立刻改變念頭。
沒人想娶一名雙眼可能失明的女人為妻,即使她本人聰慧無比、嬌美嫻淑,有了缺陷就是不行。
男人終於決定逃婚。他脫下證明身分的披風,正想丟掉,三名友人卻突然指著匡雲酉說:“乞丐與盲女,絕配。不如將披風給他吧!”
就這樣,匡雲西得到一件披風和一名未見過面的妻子。而男人則與三個朋友快樂逍遙去也。
從頭至尾,匡雲西不曾出聲留人,人生百態,這不過是一例;他只當自己看了一出人生現實劇碼,戲落幕了,他繼續扮演他的假乞丐。
萬萬想不到真有人將他與那名男子錯認了,而那男子還是天雷幫少幫主。
只能說是天意了。賜給他一個接觸天雷幫的契機,同時,他也對那名因失明而失去未來夫君的可憐女子產生了興趣。
究竟是什麼樣的女子,會讓一個男人念念不忘多年?匡雲西一直記得那位少幫主談起他的未婚妻時,一副依依難捨的語調。
雖然少幫主捨棄末婚妻的理由是因為她可能失明;但匡雲西倒認為,少幫主耳根子太軟,受惡友挑撥,才是導致這樁姻緣觸礁的主因。
反正不管怎麼樣,這麼好玩的事,放棄可惜,加上他也需要一個接近天雷幫的契機,因此便阻止秦冰說出真相。
至於代少幫主迎妻之後該如何是好?抱歉,事事考慮周到、深謀遠慮不是他的作風,凡事有個三分把握,他就幹了。
西荻國裡,老有人謔稱他為“白痴王子”,還真是說對了。
“到了。”領頭的老者突然停下腳步,害得匡雲西差點一腦門撞上他後背。嘖,這要真撞了過去,老頭兒的老命非飛去半條不可。
“老丈,這裡……”匡雲西指著眼前的大雜院瞠目結舌。
忽爾,一陣強風吹過,帶來某件衣物蓋住他臉面。
“什麼東西?”匡雲西扯下遮住視線的東西,定睛一瞧,俊臉變呆。那是一件肚兜,原本應該是白色的,卻洗得泛黃了。
“色鬼!”一個打斜橫裡衝出來的婦人搶過他手中的肚兜,斥罵道。“竟敢偷拿老孃的肚兜,說,你覬覦老孃多久了?”
老者忙拱手打圓場。“馬大嬸,這位是我家姑爺,特為迎接小姐而來,對你絕無非分之想,還請高抬貴手。”
“去,誰信你們這群雜碎?說什麼富家千金,來租我這大雜院也兩個月了,連租金都付不起。一個瞎眼女人也當成寶。”馬大嬸又吼又叫,氣勢倒不小。
老者給罵得抬不起頭來。
獨匡雲西不吃那一套,只顧把一張俊臉扮得委屈萬分。“夫人,明明是你的肚兜輕薄了我的臉,怎麼罵我色鬼?又說我覬覦你呢?”
馬大嬸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