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的衣衫,她院中的丫環則打來清水,幫林敬之把臉上的汗水與浮塵洗拭乾淨。
安頓好林周氏,要她看著林天玩耍,累了也不能休息太長時間,林敬之與玉姨娘,便並肩走向了府門方向。
來到門口,護衛們早已牽來了馬匹,自那黑色的駿馬被玉姨娘馴服以後,就變成了她的專用坐騎,林敬之則只能騎次一級的白馬。
出了府門不久,林敬之就遇到了一撥又一撥的流民,這些流民二三十人一大群,三四五個一小堆,應該是來自一個地方的,而且是全家都跑了出來避難。
瞧著這些人麻木的表情,與蓬頭垢面的模樣,林敬之心中一緊,他從來不想做什麼大善人,但若要對此視若無睹,也是沒有可能的。
因為,他還有良心。
為了能早點回來開棚濟粥,他雙腿一夾馬腹,加快了行進的速度。
由於大街上人多,所以過了半柱香的時間,他們一行人才來到了千里香酒樓的門口,飛躍下馬,他也不停留,就與玉姨娘一前一後走了進去,比他來的早的人已經聚在了大廳當中,其中最顯眼的就是穿著一身官袍的王蒙,這個洛城的城守大人。
隨著他的走入,大廳人的眾人都望了過來,然後點頭示意,繼續與身旁的人聊天,不過也有例外,比如王蒙王大人,就緊緊盯著他的身影,目光吞吐不定,意味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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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試探與利用
進入大廳,林敬之邊走,邊打量王蒙,這是他穿越到這個世界後,第一次見到此人,王蒙看上去四十多歲,臉形瘦長,面板微黑,下巴上蓄有三寸來長的鬍鬚,遠遠看去,宛似一隻黑臉的山羊。
今天此人穿了一身官袍,面無表情,臉色剛正,頗具威嚴,官袍的前胸與衣袖處繡滿了七彩的花紋,顯得華貴異常。
腳下是一雙黑紅相間的官靴,雙腿微開,腳尖向外,腳跟朝裡,站著八字步。
若非早知道此人是個狼心狗肺的貪官,不認識的說不準還真能被此人一臉的正氣給糊弄過去。
看來不管在哪個年代,只要是當官的,都很會裝!
“晚輩林敬之,見過王大人。”來到近前,林敬之含著笑,抱拳施了一禮,因為他頭上頂著一個舉人的名頭,所以自稱晚輩,而不是草民。
其實除了可以自稱晚輩以外,他若是想要拉近二人的關係,還可以自稱學生,不過二人暗底下已經是不死不休,他也懶的去套近乎。
王蒙擺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客氣的虛扶了一把,“賢侄請起,不必如此多禮,今日你能前來赴約,慷慨解囊,賑濟流民,是北方難民的福份啊,本官在此,替他們說聲謝謝了。”
說罷,虛偽的對著林敬之彎腰施了一禮,這一禮很深,前身向前足足彎了九十度,非常的標準,也顯得很有誠義,這個舉動,立馬把酒樓內眾富豪的目光吸引了過來,一個個對著這個方向指指點點,對王蒙讚譽有佳。
面子文章誰不會做?又不用花錢!
林敬之見狀趕緊彎腰九十度,還了一禮,隨後,把聲音放大了許多,起碼能保證酒樓內的眾人,都可以聽到,
“王大人客氣了,國家有難,匹夫有責,如今我大乾王朝天災四起,正值用人之際,我輩自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替皇上分憂才是。”
“好,說的好,好一個國家有難,匹夫有責,賢侄的才名一點也不減當年!”王蒙突然也放大了聲音,說的是一腔正氣,隨即又道:“只是賢侄卻立誓不入朝為官,當真是可惜啊。”
林敬之的事蹟,在場的眾人都是知道的。
這時突然有一箇中年人站了出來,開口道:“王大人,那也不見得吧,林賢侄以前不是也說過不再吟詩作對麼,可前一陣子,林賢侄好像就作了一首足以流傳千古的名詩吧。”
“是啊是啊,我也聽說了,林公子,那首七言絕句真的是你作的麼?”一個年輕人隨後喝問。
“不錯,是我作的。”林敬之知道他們說的正是自己剽竊詩仙李白的那首望廬山瀑布,就大大方方的應了下來。
“那既然賢侄能破了誓言作詩,日後自然也就能入仕為官嘍?”先前的中年人又道。
這個中年人姓錢名旺,與林家一樣,也是做玉石茶葉生意的,財大氣粗,勢力不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