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和現任英國丈夫與老芭比娃娃的私交很好。我之所以能容忍她對我的婚禮指手畫腳,因為我對她能成為我的婆婆懷著深深的感激。
想想看,林肯是她生的吧?林肯身上那些好的基因都來自這個女人。更何況美國科學家的研究表明,男孩的智力隨母親,更何況我的這位新婆婆很有可能獲得“諾貝爾派對獎”!
想想看,我的新公公無論在什麼場合都叫我的新婆婆:“妹妹!”我懷疑起自己的耳朵來,妹妹?這是不是太肉麻了?但是英國人不覺得,我的新婆婆也不覺得。這就刺激了我的靈感——新婆婆全名叫丁嘉莉,在我體會當中,她像提姬閃閃太太那般妖嬈,滿頭金髮,梳著大波浪的捲髮,完全可以進入吉尼斯大全——從此以後我就管我的新婆婆叫……叫叫叫……叫:“吉尼斯妹妹。”我是多麼喜歡給人起外號啊!
姐姐,嫁給我好嗎?(2)
想想看,第一次我在林肯面前說起他的媽媽的時候我說:“吉尼斯妹妹說……”林肯立刻就兩眼放光,狂呼不已,首肯了這個稱謂……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吧?吉尼斯妹妹比起老芭比娃娃來顯得更親切些吧?
在準備婚禮期間,我的爸爸媽媽要與林肯的爸爸媽媽見面。
我的媽媽,與林肯的媽媽完全不同,因為我的媽媽經常穿著燙得非常平整的黑色棉麻褲子,寬鬆的麻制繡花上衣,四十號北京鞋廠產的黑皮鞋,同她公司的下屬們一起在運油的線路上賓士。
我媽媽那到韓國店細心燙過的短捲髮在賓士中幾乎沒有一個卷不是散開的,這讓她看起來一點不高雅。不管怎麼說,在吉尼斯妹妹的生活圈子裡,沒有一個像我媽媽這樣瘋狂賺錢,整天與之打交道的都是些膀大腰圓的男人的女性。我本人倒是覺得,不管怎麼樣,我的媽媽作為媽媽更顯親切、值得信任,充滿豪情、切合實際,更具武俠精神。畢竟,我從小就是由這樣一個媽媽管教大的,在我成年後媽媽還不斷地在我身上做一些適當的“伸展運動”,鞭策我做一個好女人。
吉尼斯妹妹用溫柔的聲音對我說,她應該抽時間與我的媽媽見個面,因為她的林肯很願意跟我媽媽的女兒瑞麗結婚。她看了下林肯,林肯二十五歲,而我已經三十歲。她心裡肯定納悶,林肯這麼一個書生氣十足的孩子怎麼非要同我這麼一個二百五精神長存的又帶著兩個男孩的笨女人結婚呢?
吉尼斯妹妹又說,如果我媽媽覺得合適,可以約在後天的下午見面,而婚禮就定在十七天後的一個星期六舉行。她本人認為那一天比較合適(不是鬼節)。
另外,她叫我媽媽直接稱呼她妹妹,她的這番好意立即勾起了我對老芭比娃娃的回憶。當年,我媽媽跟老芭比娃娃見面的時候,老芭比娃娃穿著犬牙格花紋毛皮飾邊的Richard Tyler套裝,頭髮長長的挽在腦後。
她身上總有一股輕微的老年婦女特有的絕不甘心年華逝去的腥味,身上穿的從來都是她一心向往的名牌,如胸罩什麼的,比年輕的女性用的都華麗。
由於我那個做石油的媽媽長得像鞏俐那麼彪悍,高大威猛的身段跟女籃五號似的嚇人,在五十分鐘的會面中還不停地接電話打電話,對著話筒狂轟濫炸,老芭比娃娃的臉色一直沒有從黑變成綠再變成正常的黃種人顏色,但至少我媽媽還是沒心沒肺地有一搭無一搭地撐著這個親家相聚的局面。
悠閒的都市生活和公路上勞碌奔波在我這兩個媽媽臉上留下了不同的烙印。
老芭比娃娃很不願意跟我這個風風火火說話如風捲殘雲的媽媽對話,可是她沒有辦法,因為她的兒子明確地告訴她,他就喜歡這樣瘋瘋癲癲的丈母孃!有誰見過女婿管丈母孃叫真由美的?吳超群就管我媽媽叫真由美!現在我的第二個婆婆——吉尼斯妹妹——更不會願意跟我的石油媽媽對話,她不喜歡一切不優雅的東西。
如果能讓她自己給兒子找丈母孃的話,她一定會從英國古典小說中摳出一個脖子能伸得像仙鶴那麼長的高貴的夫人做她兒子的丈母孃。
爸爸對我說:“瑞麗,無論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婚禮爸爸都會滿足你……我一直存著錢,為了你的婚禮存了三十年了!”
我突然淚流滿面。爸爸是普通工薪階層,他為我積攢了那麼多年的錢,而且從沒向我提過,這讓我怎麼能夠不感動?我哭得稀里嘩啦。為什麼我有這麼好的爸爸呢?哎,為什麼我這麼匆匆忙忙地決定結婚呢?為什麼我做什麼決定都不走腦子呢?為什麼我不能給爸爸帶回家一個兒子般親近的女婿,閒暇時可以陪爸爸打橋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