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花苞裡發現了一個粉紅色絲綢小袋。開啟,從裡面拿出兩枚戒指,還有一個便箋紙,上面是林肯的筆記。上面寫的是……
“姐姐,嫁給我好嗎?”
我難以置信地看著戒指——幸運之星,想讓自己順暢地呼吸和思考,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整個世界在我眼裡閃閃發光,全身的血液都衝到了我的腦袋裡。我頭暈目眩地抬起頭,看到林肯正從人群向我走來,雙眼充滿期望和熱情……
我認識林肯的時候他二十二歲,我二十七歲。他是眾所公認的神童。我們在一起讀博,經歷過許許多多讓人捧腹的搞笑時光。雖然那時我還不能預見,但我現在相信我們倆的相識蘊含著一個完整的故事,一個完整的婚姻。基於這樣的經歷,我相信林肯一直對我是有情有義的,他真誠地、腳踏實地地、毫無怨言地等待了我三年,就像一個最具慧眼的占卜師那樣既潔身自好,又那樣真誠。
廢墟上的女人(4)
執著是一種上天賜予的美德。
我看著那兩枚戒指,淚水開始氾濫。一枚是林肯家傳鑽石戒指——幸運之星,金質的指環上面雕刻著精美彎曲的花紋,鑽石二十八克拉,太大了,不適宜佩戴。而另一枚是二○○五年林肯第一次向我求婚時買的那枚卡迪亞鑽戒,可以說完美極了。
林肯具備三大優勢:一、有錢;二、有情;三、我們倆無論外貌體徵還是志向都何其相似,連腿都一樣長(我一米七八、他一米八三)。
我跟林肯一起上學。三年多來,他一直關注我,想念我,苦苦地等著跟我說話。他知道,我其實知道他在關注我,但假如他再次向我求婚,我一定會認為他瘋了。
所以,二○○五年兩次求婚受挫後,二○○六年這一年他沒有開口。
不能說林肯不是美男子,因為他從頭到腳的比例都非常勻稱,長長的頭髮梳在腦後結成一個馬尾,眉清目朗,鼻子堅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