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晟付出的辛苦和努力,你們看不到,你們只看到了顧晟有錢。
有錢怎麼啦,有錢犯法嗎?有錢就該你們需要我們就得無條件的拿出來嗎?這是什麼道理!顧晟沒臉,為什麼沒臉!就因為自己大哥買房子,他沒有拿錢嗎?那這個臉我們還真的不要。
大哥,這個錢我這個當弟妹的說句不該說的話,輪不著和我說,大嫂偏偏顧晟在的時候不說,挑一個顧晟不在的時候和我說,因為什麼就是覺得我的壓箱底太多了,心裡不舒服。看著我破財,心裡才舒服。覺得我花著顧家的錢,拿出來有些理所當然。
那大嫂你可想錯了,我是和顧晟結婚了可是我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自己掙得,我可以堂堂正正的說,我自己的錢都是我自己掙得,所以我想借就借,不想借就不借。我和顧晟不是一回事。
別總是用我嫁給了顧晟,就理虧,顧晟再有錢,我也沒有覺得那是我的,我和你們不一樣。不是顧晟不給我花,是我自己覺得我自己可以掙來錢幹什麼要低聲下氣的花著別人的錢。所以,媽,您的話我還真的沒必要聽,也不想聽。這錢,你找顧晟要,我,您問不著。”
欺負人也要有個限度,還想讓自己掏錢,還想理直氣壯,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這個道理都不懂,就不要怪別人不給面子。
又不是賤骨頭,上趕著給人送錢,還巴巴的等著人家數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