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是: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藍士林大襟褂,窩著蠻頭,慈眉善目,瓜子臉,好像還裹
著小腳。
我是很久以後,才叫母親“娘”的。本來縣城裡機關幹部的孩子都叫母親
“媽”,可是因為我帶頭叫“娘”,弟妹們也就只好跟著叫“娘”了,而對父親
則叫“爸”。我長大一點後,母親有時會當著許多人的面,開玩笑說我的親孃在
鄉下,等我長到十八歲時,就把我送到鄉下去,我當然不信。但有一次,因為調
皮,被氣壞了的母親痛打一頓,還說要給我兩毛錢,打火車票把我送還給鄉下的
親孃,她再也不要我了。我那時被打得實在難以忍受,心中充滿了怨恨和委屈,
再加上平時常聽到母親說我的親孃在鄉下,竟突然覺得母親真不是我的親孃,否
則不會打我這麼狠。既然親孃在鄉下,那我就去找她。於是我回母親道:“說話
算話,給我兩毛錢,我這就走,我再也不回這個家了!”開始母親並不當真,哪
知我在地上翻身打滾嚎啕不止,哭得死去活來,非離開這個家去找親孃不行。母
親這才感到事情不妙,忙不住地說剛才是哄我的,她是我親孃。但她越這樣說,
我哭得越厲害,越要走。
我的哭聲驚動了四鄰,但任憑大家如何苦勸,也沒用。只見鄰居秀蘭姨拉過
母親耳語一陣,然後對我說:“天黑了,沒車了,今晚先住大姨家,明早我送你
上車找你親孃去。”我這才抹著眼淚讓秀蘭姨抱走了。秀蘭姨端飯給我吃,又講
我小時的故事,說母親說的都是氣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