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離婚後無家可歸,是陸小佳收留了我,如果這也能成為引起大家非議的理由,那麼友誼這個詞還有什麼價值?”
臺下又開始燥動,似乎是在置疑我如此輕描淡寫的解釋。於是有人問:“據說你在離婚之前就已經認識了陸小佳,那麼你離婚是不是因為他?”
我冷笑:“我現在比較要好的男性朋友大多都是在我離婚之前認識的,那麼按照你的邏輯是不是每一個都要問一問?”
我掃視了一圈,接著說:“既然話已至此,我不妨告訴大家,我和我的前夫現在仍然是好朋友。所以,我很鄭重的提醒各位:不要去騷擾我的前夫以及我們的家人和朋友,必要時我們會採取法律手段以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我要說的就是這些。”
昨天那輛寶馬X5接走我的事情已經在今晨見報,我相信不用我多說,那些娛記也會把車主調查得一清二楚,至於如何編排,那就看他們的資質了,我只需用欲蓋彌彰給他們留下自由發揮的空間。
果然我的話音剛落,馬上有記者迫不及待地發問:“既然你跟你前夫的關係如此親密,那為什麼還要住在陸小佳的公寓?”
我反問:“我住在陸小佳的公寓與我跟前夫的關係有什麼必然聯絡嗎?”
“陸小佳的那幢公寓裡真的只有你一個人住嗎?”
“你們有拍到他在那裡跟我單獨過夜的照片嗎?”既然沒有見報,就證明還沒有這份證據。
“請問,對於你和陸小佳的關係展翅怎麼看?”
我笑:“展翅的看法,你們應該去問她。”
“你跟展翅也是朋友嗎?”
“是。” 在這個問題上,我絕不能有一絲猶豫。
接下來,所有的問題都大同小意,憑直覺來說,他們可能不是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