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2 / 4)

,損有餘而補不足”,無為自然地進行,自在成就。善人成就善業,惡人成就惡業。善業成就者,是為道之人,“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這就是“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失者同於失”,“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不信“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不信修道得道,不信失道,“失亦樂得之”。因其不信,受到“損有餘而補不足”的“天道”制約,而不知也。不明大道執行,不“唯道是從”,“不知常,妄作兇”,故天道無疏,咎由自取;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勇於敢”者,剛強眾生也。老子講:“強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佛陀講:“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如是等難化剛強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者,隨業報應。”(《地藏經》)“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是等輩人,如履泥途,負於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地藏經》)“勇於敢”者,主動故意與“道”的柔弱相違,逞強好勝,膽大妄為,肆無忌憚,為所欲為,與老子的智慧相違。老子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剛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強大處下,柔弱處上。”(《七十六章》)從事相講,“勇於敢”的魯莽貪爭,無知勇烈,必致殺身之禍;相反,“勇於不敢”的柔弱不爭者,則無此殺身禍端(則活)。從理相講,“勇於敢”者,極化極性,必然導致劇烈變化,遠離大道的清靜本然屬性,道隱不現,隨業受報,永無解脫之日,故慧命斷絕(殺),與“道”無緣(殺);而“勇於不敢”者,積極主動地“從事於道”,求道悟道,故不極化極性,無為清淨,於“道”日近,識心漸息,二相歸一,慧命日增(活);突破思維,自性日顯(活),終可與道相契(活)。故“勇於敢”和“勇於不敢”,是兩種主動的積極作為,其動機目的不同,故結果大相徑庭。可見,與道遠離,違天悖道者,極化極性,極性觀念有餘,自私自利有餘,爭、貪、奪、搶有餘,必受“天之道,損有餘”的制約,故體現出“天之所惡”的效應。

“天之所惡”的是什麼呢?是一切極性觀念、極性事物的極化。一極化就失去了“道”的平等一相,就不能清淨常住,亦不能周遍法界,但“道”始終有一種恢復本體狀態屬性的趨勢。與此趨勢相應者,則為“道”(天)之所不惡;反之,則為道(天)之所惡。如,老子曰:“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何況人乎?”(《二十三章》)飄風驟雨是天地極化之極性,天地的極化都不能長久,何況人呢?!從而可見,一切極性極化現象、狀態、屬性都不能長久,皆是無常變幻的事物。而不能長久而變化的動因,就是要恢復大道“寂兮(清淨本然)寥兮(周遍法界,不動周圓)”、“知常曰明”的究竟一相的屬性狀態。自然界的一切變化運動,總是趨於平衡,趨於零。化學反應自發趨於平衡狀態;狂風暴雨,必歸於晴朗寧靜;怒髮衝冠,必歸於心平氣和;恆星演化亦歸於中子白矮星;正負離子,必歸於中性分子;滄海桑田,物極必返,終受恢復本然不二狀態的趨勢所制約。誰明白此理,就是“知其故”。

故馭道用道,必要了然大道之屬性狀態,不違“常”、“容”、“公”、“全”、“天”、“道”、“久”的根本屬性,自合天之道。“不爭”、“不言”、“不召”、“繟然”,這是大道天道一相不二的屬性。一相無可爭,一相給誰言?一相不需召(本一體也),一相非極性(繟然),本自平等一如。大道(天道)的不二屬性,死死地制約著萬事萬物趨於一相非極性。舉一例便知:數軸上的一切數(代表萬事萬物),正負相應,極性對待。任何數都不能永久常存,正負數相加,皆歸於零,自本底都是圓點!由此“強大”的歸零(道)趨一相非極性的“勢能”(熱力學稱為自由能),必然產生“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的“無作妙力,自在成就”,也顯示了大道規律的無私性、“權威性”(趨零的威力)、自然無為性;也正是這種機制的微妙執行,才體現出“天網恢恢,疏而不失”的嚴密性、無漏性、準確性和因果不失性。

莊子曰:“予能有無矣,而未能無無也;及為無,有矣,何從至此哉!”(《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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