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肯定會問的清楚才行。現在的高飛徹徹底底換了一個人似的,不少時間裡高燕心中竟然會出現這樣一種想法:“該死的老弟,怎麼會突然變的這樣迷人。”
當高燕抱著新買的吉他回來的時候,現高飛並沒在客廳。在高燕的印象中,高飛從小到大都沒接觸過音樂,真不知道他買把吉他來幹什麼。走到高飛的房門口,現他正趴在桌子上寫著什麼。高燕走到高飛的身邊想看看他寫些什麼,但現他那字跡真是爛的可以,站著根本看不清楚,只好開口詢問道:“高飛,你在寫什麼呀。”
高飛聽到腳步聲就知道高燕回來了,不過自己要寫的也正好馬上寫完,在繼續寫了一會完成後回答道:“我在寫歌詞,準備投到寶麗金唱片公司去。畢竟我也這樣大了,不像老姐你,以你的姿色嫁個有錢人就可以了。我可要為我的未來打算,寫寫歌也應該能掙點錢。”
寶麗金唱片公司,旗下有三家唱片公司,德唱、飛利浦、迪卡。1999年才被環球唱片公司收購,但這一二十年,沒有什麼唱片公司比的過寶麗金唱片公司,張國榮,張學友等都是寶麗金唱片公司的。
“你寫歌,你會音樂?”高燕驚奇道,這是不可能的,她可從沒看過高飛唱過一歌,更別說自己寫歌了。
高飛笑而不答,從高燕手中拿過吉他除錯了一翻,拿起手中寫好的十歌詞,對著其中一輕唱道:“曾經年少愛追夢,一心只想往前飛,行遍千山和萬水,一路走來不能回,~~~就算我會喝醉,就算我會心碎,不會看見我流淚。”
高燕望著高飛一臉滄桑的表情,聽著那略帶嘶啞的聲音,整歌曲,整篇旋律,是那樣的讓自己如痴如醉,特別是自己剛失戀不久,這歌實在是太表達自己的心聲了。
高飛放下了吉他,望著站在身邊傻傻呆的高燕,他倒是不認為老姐是被自己的音樂吸引成這樣,因為曾經的他歌唱是不錯,但還沒到能把人吸引成這樣的地步。感覺可能是第一次聽到自己老弟會唱歌還唱不的錯,驚訝成這樣吧。笑著說道:“老姐,這樣看著我幹什麼,得花痴了,我可是你老弟呀。”
高燕被高飛這樣一說回過神來,驚奇的問道:“高飛,這歌真是你寫的,也是你唱的。”
高飛可沒看過自己老姐這樣一驚一乍的,把自己剛寫好的歌詞交給她道:“難道你從其他地方聽到過這歌,這可是老弟的原創,要賣錢的。”
高燕接過高飛寫的歌詞,認真的看了看,最終相信了高飛,雖然對她來說這簡直不可思議,但也實在沒有不相信的理由。高燕坐到了高飛的床邊上,指著一歌道:“我要聽這個《心太軟》。”
現在的高燕在高飛眼裡,還真有股小女人味,笑著再次拿起吉他道:“老姐,你當我是點歌臺呀,我可是歌手,歌手懂嘛,唱歌要有鮮花的。”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總是一個人~~~。
第六章 給高飛介紹物件
歌詞譜好了曲,很快寄了出去。【】這次高飛沒有因為一手爛字而煩惱,在高飛譜曲子的時間裡,每一歌高燕基本都聽了一遍。高燕也崇拜歌星,但那些歌星都是很有名氣的,現在她也增加了一個崇拜物件,高飛這個歌手。
這二天高燕勸說高飛別把這些歌賣給公司什麼的,不如自己去唱片公司應聘為歌手,憑藉高飛的唱功和他自己寫的歌曲,肯定會被錄用的。用高燕的話來說,憑藉他的直覺,高飛肯定會紅。但高飛卻徹底的拒絕了,換做以前的高天明,高飛肯定會像高燕說的那樣去做,他也可以料想到自己成為天皇巨星的樣子,但現在他的追求遠不止這些,他的確同樣要進入演藝圈,但絕不是以演員或歌手的身份。他同樣想成為明星,但不是普通人眼中的明星,他要成為明星中的明星。
高燕沒有勸說動高飛,她不明白高飛口中追求的到底是什麼。現在她越來越看不透高飛了,兩人生活在一起也算有二十年了,竟然會出現這種情況。神秘感,這詞應該可以形容高燕眼中的高飛吧。歌詞已經被高燕重新倒抄了一遍,以高飛那手字,可能寄到寶麗金唱片公司別人看都不看。
讓高燕再次震驚的是,高飛竟然寫了一本劇本,而且還得到了一萬元的稿費。一萬元是什麼概念,一條金項鍊才一千多塊,就明白這一萬塊有多少了。
這幾天裡,高燕徹底從失戀中解脫出來了。又開始經常和那些姐妹出去玩了,只不過吃飯的時候絕對會回到家裡,晚上十點以前也會回來。因為高飛又開始忙於他的‘原創’,雖然高燕勸說他不要這樣辛苦,但高飛不肯。因此高燕只好認真的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