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以前一個普通人收入一月5o元左右,現在也就是7o左右。五萬塊可以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新藝城也不例外,本來是一萬五的獎勵,直接換成了五萬的禮金。搬遷也是喜事,所以不意思點不行。
二家大影片公司給錢也還說的過去,因為畢竟現在高飛寫的劇本都是給他們二家。而其他各個影片公司聽到訊息後,也都來祝賀送禮。當然給的錢是不多,最高的一家也就是五千塊。其他小的亂七八糟的也二十多家,最少的也是千元。這些影片公司給錢也就算了,畢竟他們也指望日後合作,希望高飛為他們也寫個劇本。但後來又開始6續收到各大唱片公司的錢,寶麗金不但送來了搬遷禮金,也帶來了林芊芊的簽約合同。三萬塊的禮金可謂也是大手筆了,而合同則是五年的,一年十二萬,等於是一個月就可以掙一萬了,對於一個新歌手的簽約金來說,這才叫是真的大手筆。現在的十二萬可以當以後的二百多萬了,就算是2o1o年代,新歌手也沒幾個能有二百多萬簽約的。其他唱片公司也都是千元左右的搬遷禮金,也算有十幾家唱片公司,加在一起也近二萬了。到最後,高飛是地方還沒選好,就收到了近二十萬的搬遷費。二十萬買棟小別墅都可以了。
對於搬家都出現這樣一種事,收到這樣多錢,讓高飛都感嘆起來了。不過內心還是有些竊喜,好在他們不知道自己只是想換個地方租房子住而已。在這院子裡住了一年,也就幾百塊房錢。高飛知道他們都是誤會了,認為自己是買房子,現在有了二十萬,高飛也決定就去買一套房子。有自己的房子也好,弄個偏僻一點的地方,以後說不定沒事的時候,邀請周潤,成龍,劉德華之類的大明星來家坐客。
今天二月十三號,同樣是個很平凡的日子,但對於林芊芊的一家人來說都是不平凡的。一份十二萬一年長達五年的合同,意味著五年就可以掙到六十萬,這對於林芊芊一家人來說就是天文數字。寶麗金的負責人員在等待著林芊芊的答覆,林芊芊的一家人則是希望高飛給點意見。對於林芊芊一家人來說,包括林芊芊,想不出不籤的理由,要知道簽下來馬上就可以拿到一年的合約金,一家子就不用過這苦日子了。
高飛一直在沉思著,合同的內容應該很正規,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可高飛總覺得有點問題。腦中不斷的思考著,最終明白了一點。簽約合同是很有講究的,新人和已成名的歌手簽約金也是相差很大的。因為名人歌手一簽約就可以產生效益,名人有自己的一些歌迷,出專輯有一定的穩定銷量。而新手則不一樣,他們要度過一個培養期,宣傳包裝等一切,一個正規的新人,要培養起來一是要時間,二就是要費錢。所以籤新人是一種風險投資,新人捧不起來就會虧錢。捧起來了還要經過一個回收期才能盈利,所以新人的簽約金都不怎麼高,而且合約也不會太長。
現在林芊芊的合約完全違背了新人合約的規則,十二萬一年的簽約金對新人來說的確非常高,但現在一些紅歌手都有這個價格。林芊芊的形象包裝高飛早就已經設定了,而且寶麗金公司也看的出林芊芊的能力,在配音室就顯示了林芊芊的功底,也就是說林芊芊也不需要再進行培養。另外就是歌曲,高飛已經為林芊芊選擇好了幾適合她形象的歌,如果簽約的話,林芊芊一到唱片公司基本就可以開始執行操作,直接出歌曲。所以在林芊芊這方面只要不出太大問題,會紅的很快,比一般新人最少減少很長時間的過度期。像寶麗金這樣的唱片公司,要捧紅林芊芊這種有實力有資本的人,半年內就可以。而其他新人,一年都難捧出一個。所以只要公司肯捧,林芊芊就是紅人,而她的簽約金十二萬就不算多高。在短期內這合同對林芊芊還算是可以,但紅了起來,林芊芊就吃虧了。所以合同的問題根本就是在於期限為五年。
“芊芊,你跟我出來一下。”高飛對著芊芊喊道。
林志國知道高飛可能有事情交代芊芊,拍了下林芊芊道:“芊芊,這合同事情我們不懂,你跟高老師去商量,多聽高老師的,他不會讓你吃虧的。”
林芊芊點了點頭,跟著高飛走出了房間。詢問道:“高老師,那合同我要不要籤。”
“傻丫頭。”高飛笑著撫摸林芊芊的頭道,然後放下手關切的說道:“芊芊,以後的路要靠你自己走的,記住我說的話,在娛樂圈千萬別依賴任何人,能幫助你的只有你自己。那份合同對於一個新人來說,可以算是很優厚的條件。但你不同,你有比任何新歌手的優勢,你不需要再培訓,不需要包裝,連歌曲你也有了自己的。我相信你會紅,會紅的很快。當你紅了,這一年十二萬就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