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國的公爵提出候選人,再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
而組建國民大會則實行對半名額制度,也就是由公爵從本公國的伯爵、子爵、男爵中選舉國民大會名額的一半作為代表,另外一半則由各領主從本領轄區的非貴族的平民中確認產生。
這次試點沒有啟動全民投票,大家還不知道怎麼回事,直接實行全民投票實際還沒有成熟,先從平民中確定人選。
由於把確定國民大會代表的權利賦予了公國的這些貴族,調動起了他們的積極性,他們大多數人倒是很熱情的參與到了其中,很快就推舉出了國民大會的代表。
而公國的主要貴族也都成為了國民大會的代表。
隨後在趙桓派出的資深法律專家的指導下,實行了試點的第一次縣級國民大會選舉。
這一天,國民大會進行了投票,選舉三個縣的知縣和法院院長。
由於採取的是等額選舉,只需要同意或不同意就可以了,國民大會的代表從來沒有投票體驗,所以都很好奇。
不過在他們投票確認了知縣之後,這人居然真的成了知縣,讓這些國民大會的代表有了很強的成就感,也讓他們有了參與國家治理的第一次經歷,自然非常的高興。
腓特烈和趙桓各自提名的安撫使,與投票選出的知縣,成了縣常委會的兩大支柱,再由他們提名各自的官員來組建常委會。
當然這些衙門必須同步組建起來,並且先要組建相應的衙門臨時負責人,再從中確認最終的常委人選。
因為只是三個試點市需要組建相關機構,花的錢不多,所以財政還是能夠負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