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1 / 4)

的苗人。

我花了三百塊錢,總算有人願意幫我到村委會里檢視這裡所有的居民戶口。雖然找不到任何目標,但他告訴我,只有黑苗人才會用蠱,他們這裡大多是青苗人,我只能尋找黑苗人村落了。一個可靠的資訊是,黑苗人和青苗人不會混居,他們一直以來都有仇恨,青苗人很嫉恨煉蠱的黑苗人,不願跟他們相鄰而居。所以是黑苗人地方,人一定很少。

我很想我的妻子,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了?但願我能快點找到她,把她帶回家,這一切就結束了。我已經好多天沒睡過好覺了,天一黑下來,我滿腦子都是想著,她現在的處境和任何線索。

第七篇

一天結束了,我沒任何收穫,現在我身陷山洞裡,蠟燭和食物都快用完了,我已儘量的節約了,還跑到人家的地裡挖了紅薯。如果食物用完了,我該怎麼下去,是否帶著身上緊剩的一點錢打車回去,等待法律還給我的清白。

但是,在她被救之前,她,在我心中還是我的妻子,我愛的妻子。儘管她是個城裡的女孩,我是山溝裡的人,這一切是不可能的,但為了戰勝我的心魔,我還是堅持這個只有自戀狂才會有的假設。

第八篇

該是驚天動地的一天,我不知道該怎麼寫下今天所遇到的事情,現在睡在這個山洞裡的已經不只我一個人了,在一米開外的旁邊,我的妻子正在安心的睡去,我終於找到她了,並把她救出來了,謝天謝地地,我們都沒有死。

感覺今天是我們兩人共患難而重生的日子。我差點被黑苗人的死咒咒死,她也差點咬斷自己的舌頭自盡。我終於知道比拳頭更硬,比刀子更利的東西是人的嘴巴,人的心。我差點把她害死了。只是我不明白,為怎麼她能面對黑苗人的幾天禁錮和凌辱,而不能接受我的幾句氣話。

看著她像個嬰兒一樣那麼安心的熟睡,總算撫平了我這些日子以來我心中的委屈。我現在打著手電筒記下來最後的一篇日記了,其實我也不像小孩子那樣那麼愛寫日記的,我想以後我不用再寫了。

看似一切結束了,但我們還要走一段路,才能走出山裡,到縣城,再回到濱城。在到達濱城之前,我想,她還是我的妻子。我第一次發現做一個仗夫的責任真的很大。這讓我想起一個女同事說的一句話:丈夫,顧名思義,一丈之內是夫,一丈之外是別人的夫。

不知道將來,我娶了老婆後,我的妻子也這麼認為,但願不是,我不會重蹈覆轍別人的路,我不想看到有一天我的妻子重蹈我母親的這條路。

哦,天啊,她在抓我的手,幹嘛呢?找枕頭嗎?睡了,很累了,早點把她帶回濱城一切就結束了。但願我們解脫干係後,她能找回她的自己。這是我最後的心願。

看完了唐家濤的筆記,欣樂心裡一下就難受起來,在這一路的身後,唐家濤受了這麼多的委屈,要不是他一堅持下來,自己現在可能還被那個黑苗人囚禁著呢?也不知道何時才被人救了出來。

“對不起,小刀,我會努力過得好好的,有機會我會好好大報答你。”欣樂傻傻著背靠著門自言自語。再想著,原來這一路他是把自己看似他的妻子一樣照顧,心裡就更加難受。該對他說點什麼吧。

欣樂想了很久,在他的揹包裡找到了一支黑色的圓珠筆,在日記的最後一頁裡,寫下一段話。(話的內容先留著,這短話我會在後面提到的。)然後把那張頁摺疊了起來。再翻開下去,也沒有什麼內容了,只有最後那一頁,發現白紙上畫了張素描畫。是一個漂亮女孩的畫像,畫筆勾出來的人像很自然,瓜子臉,大眼睛,小櫻唇,留著一頭男生短髮,有點像袁詠儀,但臉部稍胖了點,面部的表情不是很自然,有些憂慮。從痕跡來看,這是經過修改了N次後才把畫完成的。下面只署名:唐,2003。

看來畫了很多年了,應該是唐家濤記憶很深刻的一個女孩吧。

這時,火車突然的減速,欣樂差點被慣性弄得掀翻在地,欣樂清醒了過來。從外頭傳來工作人員的催促聲:“江城中站到了,別在睡了啊,有下車的快起來下車。”聲音一個車廂接著一個車廂地挨叫著。

車進站停下來後,欣樂怕有人要用廁所,忙把筆記本放回揹包裡收好準備開門出去。這時才發現,門開不動。慌了一下才想起,火車進站停車後,廁門都被鎖住的。回過頭把側所的窗關上,因為這時從外面經過的人能看到裡面的人。

等了兩三分鐘後,下車的人走完了,火車才重新起動。不一會後廁門才被開啟了。還是深更半夜,外面好像還下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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