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最後他往往會主動投降,在枕邊與我達成各種協議。在我看來,這是夫妻情趣的一種,可是,他後來卻認真了。具體應該是去年,即婚後第三年,一次爭吵後,他就翻臉不認人,居然與我較真到底。我過去總是贏家,這次他順水推舟,我“拒絕”與他做愛,他也很“聽話”地遵命,然後睡他的書房去了。六個月了,他沒有再碰我,我想和好,可又拉不下臉來……
男人的“性”悖論:越在乎越不行(2)
分析:楊女士錯誤地把“性”當做要挾、制約甚至懲罰丈夫的工具,這如果偶爾為之,確實是夫妻間的一種情趣,但她長期如此,必然使其夫無法忍受。性,在他心目中成了某種交易,這就毒化了它原有的品質,自然他不再要它,甚至反感它。“性”質變味了,他也變了。
邱女士,職員。她說,我是不是嬌生慣養成癮了?在家喜歡小鳥依人地賴著丈夫,特別喜歡枕他手臂入眠,性愛方面,也從不主動,一切由他掌控,這令我陶醉。可是,突然有一天,我發現丈夫的積極性急劇下降,他不再有耐心,性愛,居然最後成了我的奢侈品,這到底為什麼?我是很溫柔的,他怎麼說變就變呢?
分析:邱女士只想坐享其成,從未主動配合丈夫的情慾,這顯然又是一個極端個案。男人很多時候也希望太太風騷嫵媚一點,或者不願長期扮演做牛做馬的角色,也想換口氣喘息。變化總是好的,可這位太太習慣成自然,長此以往,再好的男人也會厭倦。如果太太與抱枕無異,甚至像一袋麵粉一樣只給他壓力而不分擔什麼,那麼,誰還會有持續高昂的戰鬥力?
黃清,廣告公司企劃。她說,過去我不想“要”,他就會在我面前跳“豔舞”,或者百般挑情,因為我總覺得做愛很麻煩,他要付出,我還要有反饋,做完後,覺得髒,所以馬上就跳下床往浴室跑,對此,他很有意見,覺得我不夠愛他。當時,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七年之癢”後,他乾脆就不“用”我了,我真想回到從前,可又找不出癥結所在。
分析:黃女士原先只是把性愛當做一種任務去應付,結婚初期,男性處於性飢餓期,還會有心思去開發太太的綺思,但如果太太的態度沒有改變,對先生顯然是一種致命打擊。據黃女士說,先生常會“事”後問她:“怎麼樣?”她總會表現得漫不經心,事不關己的樣子,甚至坐在一邊修指甲去了。這種沒有成就感與征服感的做愛,對一個男人而言是可怕的。那麼,他為什麼還要去承受這種可怕的“後果”呢?於是,他選擇了逃避。
性,本是很多男人的舒壓器,有一天,如果它反而成了男人沉重的桎梏,那麼,男人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便是落“性”而逃。對此,我們要承認問題的存在,再就是有的放失地找原因,對症下藥,當然還要糾正一些錯誤認識。一是很多人認為“男人是性愛動物,女人是情感動物”。從某種意義上說確實如此,但不可否認,男人的性愛不是單純的肢體運動,他們一樣有複雜的腦力活動,所以太太們要小心不要傷了男人的心。也許男人有“槍”指揮腦的時候,但更多的時候,是用心指揮“槍”。換句話說,男人更需要“性”關懷。二是,男人要打破“唱主角”的迷思,當“表現”取代“分享”時,要求刺激的壓力就會破壞兩人的親密關係,也不容易讓對方滿足。三是做愛次數沒有規定標準。四是感性接觸不一定就是性行為。男人普遍認為兩性接觸就必須含性交行為,這是錯誤的。性生活包含許多方面,不一定每次都要伴有性交產生的興奮。女人最清楚這樣一個事實:只要有某種體貼感就足夠了。就是說,當妻子主動擁抱你時,不一定非要求你“動真格的”,也許她只是想尋找一種溫馨的感覺自己。
儘量淡化性的“義務”感覺,把它轉化為一種愛的渴望與自然需要。
用性給吵架畫個美麗的句號(1)
提醒:吵架不是最好的前戲
李丹是個厲害的角色,往往得理不饒人,無理也氣壯,甚至聲音更大。她的先生根本就沒有插嘴的機會,有時,他要陪她認真就事論事,便虛心問:“你剛才說什麼,我沒有聽懂。”李丹的回答是:“你沒有耳朵,你總心不在焉……哦,我也忘了剛才怎麼說……”一般情況下是,先生應答一句,她會追加罰問100句。沒有頓號,只有永遠的感嘆號。
婚後的女性喜歡情緒化的吵架,把它當做一種情緒發洩渠道,內容、邏輯是次要的,關鍵是語速要快,精神要飽滿,激情噴發,暢快淋漓。越說越離譜但是也越罵越上癮,最後,自己都忘記了是因為什麼而吵架,或者乾脆就把情緒當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