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是吳王時,便大舉革除元朝的舊制,將元代軍中的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等等官號一一廢除,改為以統帥兵員五千人為指揮,千人為千戶,百人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
立國之後,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參考了唐、宋以來軍隊的建制,採取了唐朝府兵制的寓兵於農的經驗,從京師直到郡縣都成立衛所,從地域的重要性來作決定一郡的設所之處,至於連郡則設衛。
當時,一個衛大約有五千六百名軍士,統領的長官稱為“指揮使”,指揮使之下管轄了五個千戶所,每個千戶所約有一千一百二十名軍工,長官則稱為千戶。
一個千戶管轄十個百戶所,每個百戶所涵蓋的人員約一百一十二人,長官稱為百戶;而在百戶之下則設總旗二個、小旗十個,而地方上的最高軍事機關就是都指揮使司(都司)。
在洪武二十六年的時候,明太組決定了天下都指揮使司相衛所的數目,共有都指揮使司十七個、留守司一個、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個、守禦千戶所六十五個,總計全國約有士兵一百八十餘萬之多。
之後,在永樂年間,兵員人數迭有增加,到達二百餘萬,而在英宗之後,兵員人數大減,至今全國約一百五十萬人,可是因為軍中長官吃空缺的緣故,兵員人數遠低於此。
早年,地方上的最高軍事機構長官是都指揮使,不過自從巡撫制度建立之後,都指揮史派兵必須經過巡撫核可。
不過制度上雖然如此,但是諸葛明身為東廠的高官,可以直接指揮都指揮使,甚至可立即將巡撫逮捕,當然,這是因為宦官專權,導致法制敗壞的後果。
誠如諸葛明之言,除了山區屠戶所用的自制弓箭之外,一般兵士所用的弓箭如果外流,被發現有某個組織使用,那麼就構成謀反叛亂,地方官員必須立刻上報,而由巡撫下令都司負責派兵追剿。
金玄白聽到諸葛明把話說得嚴重,不禁一愣,問道:“諸葛兄,這件事在沒弄清楚之前,能否請你看在小弟的面子上,暫勿通報巡撫大人?否則貿然出兵,恐怕對太湖的良民構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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