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統一了結論,剩下的工作就是重新梳理案情,尋找是否有遺漏的線索和證據。
錦曦和小篆同時看向房間裡那塊白板。
上面是一手非常漂亮的小楷,書寫著每起案件的基本資訊——
“1、馬小菲案2、紀雅馨案3、趙曼曼案時間:8月2日星期六8月6日星期三8月13日星期三地點:道里巷10號道南巷5號綿陽巷17號作案特點:……”
韓沉單手夾著煙,搭在扶手上,另一隻手翻看著腿上的卷宗。
小篆第一個有發現:“我想到了!三次案發的晚上,都是晴天,無雨無風。”
韓沉和白錦曦都沒說話。這是必然的。罪犯當然要挑好天氣作案,否則不方便,也容易在屋內留下痕跡。
白錦曦想了想說:“第一次案發是週六,第二次週三,第三次又是週三。”她抬頭看著白板:“這其中有什麼關聯嗎?”
韓沉抬手吸了口煙:“嗯。”
錦曦翻翻手裡的卷宗,又搖搖頭:“哦,他們那個班,三班倒,這兩個日子正好休息。”看來沒什麼特別。
屋內又靜了一會兒,小篆開口:“那個……還有一點,不過可能沒什麼用。週三、週六,正好是陳離江的前妻許瑩,以前每次做導遊時,離開家的日子。她跑的是省內線路,每週的時間基本是固定的。”
錦曦和韓沉同時轉頭看著他。
錦曦:“繼續說。”
小篆:“呃……沒了,關於許瑩的資料不多。她現在不在江城,離婚後,就搬到洪瑜縣去住了。”
錦曦:“立刻去找她詳細談一談,瞭解陳離江的情況。如果日期的選擇,真的跟前妻有關,那隻能說明陳離江的執念真的很深。一個罪犯執念越深,心理就越扭曲;越扭曲,他就越會希望在行為中達成自己的執念。他選擇哪一天作案,他會把工具偷偷藏在哪裡,他會在哪裡留下痕跡,都可能與這個執念有關。說不定我們就能找到定罪的證據。小篆,幹得好!”
她講話的時候,韓沉一直看著她。而小篆用力點點頭,立刻推門出去了。
房間裡就剩下兩個人,重新恢復寧靜。
錦曦看著他:“繼續?”
他點點頭,將菸頭戳熄在菸灰缸裡,又敲出一根。
白錦曦伸手過去,手心朝上攤開。
“抽完了?”他指的是上次被她順走的大半包。
“嗯……”
他丟了一根到她手掌心,自己點燃後,把火柴盒也丟給她。白錦曦點了煙後,在手裡玩著火柴盒:“這盒給我吧,反正你很多。”
“嗯。”
白錦曦就把火柴盒揣進褲子口袋裡。涼涼的硬硬的盒子,摸著居然很有質感。
兩人一起抽著煙,繼續看卷宗。
這時已經是上午九、十點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