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離婚才說愛 作者:瞎說唄

一下抱抱小BABY的感覺。”

她信守承諾,來了,為了回報梁夙霏的友情而來。

雷拓望著這房間裡圍繞著梁夙霏的家人朋友們,甚至他的“前女友”,對妻子那個小小的身體裡竟然擁有如此驚人的包容力感到不可思議,居然能將這一個比一個難搞的人全都兜在身邊,成為她的至親。

梁夙霏忽然察覺雷拓的沉默,抬頭看向他。

隔著人牆,雷拓回視她,眨眨眼,無聲地說——

“老婆,辛苦了,我愛你。”

她微微地動了動唇瓣,朝他送去一個飛吻。

他立刻誇張地將這吻按在心頭上。

這便是他們的默契。

雖然繞了好大一圈後回到原點,雷拓並沒有白白走這一遭,因為他已經明白,那個對的人,原來,早已在身邊。

後記 夏洛蔓

三月中旬,去了一趟阿里山,那時吉野櫻尚未完全盛開,一向最怕賽車壞了玩性,便想著趁遊客還不多的時候,搭車上山。

年輕時有好些年的生活型態完全像夜行性動物,工作到半夜,玩到清晨,太陽露臉時一群朋友便作鳥獸散,各自回家補眠,直到傍晚才又緩緩甦醒,開始展開一天的活動。

在那種所謂“白天見光死、愈夜愈美麗”的糜爛日子裡,“郊遊、踏青”這類健康陽光的活動,對我根本毫無吸引力,更難以想像走在烈日底下究竟有和樂趣可言?

樹不就是樹,花到底要怎麼賞?放眼望去,就算忙坑滿谷的花花草草,還不是一眼看盡,難不成就這樣呆呆地和花對看幾個小時?

後來,作息漸漸“棄暗投明”,工作時間換成“正常”的朝九晚五,但白天縮在辦公室裡,下班後約朋友喝咖啡聊是非、泡夜店,要不就是最愛的電影院,還是烏漆抹黑,假日,依舊非得等到太陽下山不出門。

現在想想,太陽與我究竟有何不共戴天之仇,非得王不見王,有我就沒有你,如此纏鬥多年?

這次阿里山之行因為同行人數不多,也考慮自行開車十分耗神,無法達到休閒目的,於是包了輛小巴上山。小巴司機熟門熟路,對路況亦瞭若指掌,還有餘裕兼做導遊。

當他說:“來喔,現在看左手邊六點鐘方向,那個就是櫻花。”

“哇——”我這個“都市聳”就呆愣呆愣地微張小口,不自覺地發出驚歎聲。“怎麼會那麼美?”

其實,那不過是山路旁住戶庭前種植的一棵吉野櫻,可綠葉落盡,茂密怒放的粉紅色花朵在陽光照射下閃著金光,只看那麼一眼,就感覺整個人的心神全被勾了去。我目不轉睛地盯著,一直到車開遠了,再也看不到為止。

認識我的朋友都曉得我一向厭惡粉紅色、蝴蝶結、蕾絲這種太過女性化的東西,可我從未見過那麼美的粉紅色,一點也不俗,簡直該驕傲。

寫到這裡,大家可能已經笑到跌下椅子,不過一棵開粉紅花的樹,值得我這樣浪費篇幅,讚不絕口,莫非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宅女?

誇張的還不只如此。

“哇——”、“好美……”、“空氣好新鮮喔!”、“今天天氣真好,又沒太陽,日子挑得實在太讚了!”這類歎為觀止的驚呼聲不斷地從我口中冒出。

無論是搭小火車沿途看到的花花草草,或是巨木群、森林步道,明明不是頭一次來,卻像發現新大陸般驚奇不已,而且非得逼得別人跟我有同樣感受不可,快把跟我同去的家人煩死,心想,這傢伙到底在High什麼?

若再早個幾年,有人對我說:“心情不好,想四處逛逛。”

我會認為,所謂“四處逛逛”其實就是講逃避心態美化,待會來之後,問題仍在,心情根本不可能變好,無效。

若再早個幾年,有人對我說——放假的時候可以去郊外走走,哪裡的花已經開了,哪裡的楓葉很美,哪裡的風景值得一看。

我會寧可把這些遙遠路途的時間拿來泡杯咖啡,捧本書,聽聽輕音樂,悠閒悠閒地過一個下午。

但現在不同了,我已徹底改觀,並且決定痛改前非。

原來,大自然真的有一種洗滌心靈、療愈心理、調理情緒的神奇魔力,光看美美的照片不能體會,我不多說,等你親臨其中便能感受。

自阿里山回來後我百思不得其解,是什麼原因使得自己突然間發生如此大的觀念轉變。

最後的結論是——老了。

哈哈!

殊不見清晨公園裡運動的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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