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海棠之戀 作者:九十八度

時候,還不知道害躁,聽到有人鼓掌,我就興高采烈的表演起來。我屬於人來瘋,人圍得越多,我表演得越賣力,說唱唸打,一絲不苟。於是常常出現幾十個人圍著看一個小孩子表演的情況。我最常演的是李鐵梅和白毛女。演“白毛女”的時候,我特地回家找一件舊衣服穿在身上,那件衣服的袖子已經破了,我一用力,就把袖子撕成幾條,再把我的頭髮披散下來,偷偷去廚房抓一小把麵粉抹在上面,這樣“白毛女”的感覺就出來了。演李鐵梅的時候,我把辮子梳成一根獨辮,穿上媽媽去北京出差給我買的紅底印白梅的對襟衫,這件衣服上的標籤寫的名稱就叫“鐵梅衫”,和電影上李鐵梅穿的大同小異。這件不僅小鎮上絕無僅有,就是在城裡也少見的衣服讓我收穫了無數豔羨的目光。

我那時是小鎮大名鼎鼎的童星。很多年後,因為給外公外婆上墳,清明節時我和母親回到那個小鎮,遇到認識我的老人,還提到當年我在曬穀場演出的盛況。

“這不是春梅嗎?回來給老人上墳啊?這是海棠吧,果真出落成一個大美人了。還記得你小時候在曬穀場上演‘李鐵梅’,穿著那件紅衣服,叫什麼‘鐵梅衫’,演得多好呀。看的人圍了好幾層呢,一點也不怯場,當時我們就說這姑娘將來一定有大出息的,果然沒錯……”

因為童年的那段光陰,我歷來把那個小鎮當成我的故鄉。

直到現在我都認為那是一段非常幸福的時光。

但回城上學後,情況就變了。

我沒上過幼兒園,直接進小學後,首先遇到的難題是發現自己不會講普通話,而且連龍城話也講不好。郊縣小鎮的話和城裡話還是有差別的,龍城人講話喜歡把最後一個字的尾音往上“挑”,並把尾音拉得長長的。這樣女孩子講話聽起來就很“嗲”,像在撒嬌似的。而我的小鎮話就沒有這種風情,聽起來土裡土氣的。這讓我在剛上學的頭兩年被同學打為另類,班裡那些漂亮的家境好的同學都不跟我玩,選班幹部也沒有我的份,這深深挫傷了我的自尊心。

那時我們這個城市有許多“上海人”,他們大多數是五六十年代大學畢業後被分配來我們這個小城“支援邊疆建設”的。他們把自己的孩子從小就寄養在上海的爺爺奶奶家或外公外婆家,上學了才不得已回到龍城。這些孩子在家和父母說“上海話”,在學校說標準的普通話,身上穿著帶蕾絲花邊的白襯衣配黑色金絲絨背心,腳上穿著紅色或黑色的丁字皮鞋來上學。她們在學校有著特殊的地位,嬌氣而傲慢,但老師對她們卻客客氣氣的。每次學校文藝演出都讓她們站在第一排。

她們才是小城的公主,而我成了灰姑娘。

母親熱愛自己的工作遠甚於自己的小家。這讓她把一切家務都當成影響工作和生活質量的瑣事。從小把我和弟弟送給祖輩撫養,自己在單位吃食堂。我回到城裡上學後,從小學一年級起就知道放學直接去飯堂打飯,吃完飯,洗好碗才回家。晚上媽媽常常出去開會,就是在家也是忙自己的事,不允許我去打擾她。我每天晚上都是獨自在自己的屋裡寫作業,自己洗澡洗衣服,然後自己上床睡覺。

躺在床上,我常常想念在外婆家度過的時光。那幾間大瓦房,永遠那麼熱鬧,每天早上外婆去買菜的時候,都會問我想吃什麼。外出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抱在懷裡親一下。晚上睡覺的時候,還會給我講故事,雖然她只會講那個田螺姑娘的故事,雖然那個故事我聽了不下八百遍,但我還是願意聽,總比我現在孤單的一個人睡覺強百倍。

我曾跟母親提出,我要回小鎮上學,被媽媽一口否決,屁股上還捱了兩巴掌。

我知道媽媽並不是不愛我們,她也很愛我和弟弟。但她的愛是理論上的、抽象的愛,而不是像老母雞一樣把孩子摟在懷裡,落實到具體生活上的愛。我一直覺得一個“事業狂”母親遠不如一個普通勞動婦女的母親能讓孩子感到溫暖。這一點,我就很羨慕曉君,她的媽媽只是一個普通女工,但他們家不僅讓他們姐弟四個溫暖,連我這個客人都覺得溫暖。

當然,這是我小時候的想法。後來,我長大了,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得到媽媽的大力相助。我開始明白,一個在事業上精明能幹的行長母親和一個生活上精明能幹的家庭婦女的母親還是不同的。

但是,當時我對媽媽是有怨言的。她出差的時候倒是沒忘記替我和弟弟買新衣新鞋,所以我和弟弟都有幾件時髦的質地很好的衣服。但她一年出差的機會只有這麼一兩次,我和弟弟當時正處於長身體的階段,衣服褲子穿不到一年就短了。新衣服、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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