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1 / 2)

小說:我進了男神的家門 作者:冬兒

初中後,他完全沒有了小時候胖胖的樣子,臉型也變得好看了,而且,也有女生追了——真的告白。

有一天,我們中午吃完飯要去圖書館找資料的時候,一個女生攔住了我們的路,我以為又是週一的女閨蜜,就笑著打趣他,只是結果很出乎我的意料。

那個女生臉很紅,我不知道是因為我的玩笑還是因為面對週一的緣故。

她很膽大,那時候的我就這麼覺得,因為讓一個女生在大庭廣眾之下,並且還是自己將要呆幾年的學校,當眾告白,膽子必須要大啊。

直到現在我還很佩服她,因為她敢向自己喜歡的人表白,而我,膽小鬼。

我喜歡週一。

從初三那年,我就開始在週一靠近自己的時候,莫名的臉紅,心跳加快。我覺得我生病了,但是我去看醫生後,醫生只是微笑,他說,你只是戀愛了,並不是生病了。

我喜歡週一。

自從發現自己的想法後,我就開始剋制不住的,下意識的去關注週一的一舉一動,直到現在我還不敢相信我喜歡他。

直到那一天晚上。

給週一補習的機會被奪走了,幾天後我進了酒吧,一個人喝酒,但是怎麼也喝不醉,還是總是想著週一,他在哪?在幹什麼?在笑還是在哭?不知道,我不知道。

最後,我不知道叫了誰來,等我晃過神的時候,自己已經躺在了床上,而那裡並不是我的家。

我坐起來的時候,感覺頭很暈,暈乎中看到一個人臉上的表情很擔憂,他、是週一嗎。

我摸著那人的臉,感受到手下細膩的面板,心裡的渴望愈加的難易控制,我吻了他。

並且和他上。床了。

雖然最後醒來發現物件並不是週一,但這並不會影響到我那天的記憶,我記得,那天晚上我是想著週一叫著週一然後——進入他。

那天早上,我丟下了那個女人離開,回到家後沒看父母一眼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腦子很亂。

我瘋狂的砸著臥室裡易碎的東西,看到週一送給自己的玩偶,撕破了扔到地上,然後撿起,小心翼翼的收好那些碎布料。

……

在登山那天,我又看見了週一…還有那個總是出現在他身邊,非常礙眼的人——方子恆。

住進酒店後,那個女人給我發了資訊,叫我去陪她,但是我刪掉了。然後,下樓的時候我被季筠曉給拉住,我們兩個吵架了。

我回到房裡,累到在床上不去想別的。我以為這件事就會這麼結束了,但是我錯了,那天晚上陳雨珊來找我,我們兩個吵架,然後被週一聽見了。

我站在門口,渾身冰涼的看著週一冷淡的神情,想開口告訴他,不要聽信那些話,可是,發不出聲!

自從被週一撞破那晚後,他就沒怎麼和我說話了,這一切都是因為這個女人!

我陰狠的看著陳雨珊。

——弄死她!

——弄死她!

心裡有個聲音在叫囂著,激動的我身體顫抖面部扭曲,最後還是走到一邊調整自己的表情,才回歸到隊伍裡。

後來,我準從了自己的意願,準備弄死陳雨珊,可是最終無果。

溫泉泡完後我們散夥了,我靜靜的看著和方子恆打打鬧鬧的人,心裡很痛。

回到家後,我被父親打了,棍子用力的打在身上,很疼。

那天后,我被他們關在房間裡,無論我怎麼說他們都不放我出去。在和母親談心的時候,我知道了,陳雨珊把我的齷蹉心思告訴了他們,我沉默的聽著母親說的話,然後趕走了母親,趴在床上一動不動的。

我以為我這麼堅持下去,他們一定會理解我的。可是我錯了。

接到週一喜帖的那一天,手中刺眼的紅色喜帖就像燙手的山芋,好想扔掉,可是……我捨不得。

他們的婚禮我去了,在臺下,我看著週一幸福的笑容和看向那人的溫柔,嫉妒的快要發瘋,但是我知道,我一點機會都沒有了,就算我殺了方子恆我同樣是沒有機會,更有可能被週一記恨——不想,不願。

後來,我綴學了,離開了家。看到父母不捨的表情,我一點愧疚也沒有——明明,明明是他們讓我連最後一點爭取的機會都沒有,明明是他們毀掉我最後的一絲希望,為什麼還要這樣假惺惺的,明明不希望我幸福,不是嗎?

離開家後我開始流浪,然後找到了陳雨珊,陳雨珊過的很好,她找到了一個愛她寵她的人,我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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