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聞御甩甩衣袖,淡定道。“我是要娶你的人,當然要和你一道走,婚前培養感情。”
陸尋歡翻翻白眼,無*青天。“大哥,我只是開玩笑,你不必這麼認真吧!”真是敗給他了,就調戲一下就當真了,讓她這個曾經在花海中飛舞的大帥哥,情何以堪。要是前世她調戲一個,每個都要嫁給她,那她都娶了千千萬萬的老婆了。
元聞御嘴巴一垮,傷心寫滿臉上,可憐又委屈。“你不要我?我是認真的。”認真地賴上你。
陸尋歡伸手,拍拍他的腦袋,笑容可掬地安慰道。“小弟弟乖,姐姐會帶你泡妞,帶你找個比你小的如花似玉大美人。”
“泡妞?”現代名詞惹來元聞御的疑惑,他怎麼聽不懂她在說什麼。
“就是……是指男的向女的示好以求獲取女方芳心的辦法與經過,好讓你找到親親孃子啊!”陸尋歡努力搜尋腦中詞彙來解釋。
元聞御一臉不爽地鼓著腮幫子,扭頭看向遠方,受傷的心需要調節,嘴上卻逞強為自己掰回幾分面子。“不要我就不要我,天下千千萬萬女人想爬上我的床,不稀罕你。”
陸尋歡笑著點頭附和。
結果!陸尋歡以為終於甩掉元聞御這廝,結果根本就是被賴上了,怎麼甩都甩不掉。現在不是為了娶她跟著她,而是大家是朋友,互相有個伴。她想要甩掉他,結果發現她的輕功在他眼裡渣都不剩,比她師父還要厲害,速度快的想甩掉他都做不到!他是怎麼做到的!
輕功比不過,打又打不過,就這樣子被元聞御纏上了,而這麼一纏讓往後幾年,陸尋歡都頭大不已,後悔當初為何不換個人偷,害自己連人也偷來,甩都甩不掉。經過兩天的瘋狂逃命,陸尋歡認栽了,看在元聞御還算體貼,經常會給她買吃的,打野味,她只好當多了一個纏人傢伙。兩人騎著馬,看著風景,慢慢悠悠地聊著天。
漸漸步入夏季,四月的天已經開始轉熱,騎了會馬,感覺渾身黏糊糊,人又在郊外,離下一個城鎮還需兩三時辰。當陸尋歡看到遠處清澈的小溪,開心地飛奔過去,丟下一人兩馬。
快速卸下身上的束縛,只著肚兜和自制四角小短褲就跳到水中,溪水只到胸口;滑動著四肢,如魚兒般在水中游動,緩緩流動的溪水被她擾得水花四濺,她玩的很開心,完全忘記和她一起出來的人。
騎著白馬奔過來的元聞御,沒想到看到的畫面竟然是美人嬉水,而她竟然就在荒郊野外脫了衣服玩水。
成何體統!
看著她暴露在空氣中的雪白肌膚,水從脖子處流下胸口,再人沒入水中,一張臉迅速爆紅,紅得都能擠出血來似得。聽到腳蹄踏步聲,陸尋歡笑著轉頭看,結果看到元聞御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她看。
陸尋歡嫣然一笑,美如畫,他感覺鼻子一熱,有什麼東西從鼻子上流下來,伸手一抹竟然是血。
元聞御捂著鼻子,一隻手捂著雙眼,惱羞成怒。“姑娘家怎麼可以在荒郊野外洗澡,傷風敗俗之舉,要是被色狼看到怎麼辦。”
陸尋歡背過身,捂嘴偷笑這老古板,在現代穿比基尼玩水游泳的比比皆是。“我都沒怪你偷看我玩水,你倒是指責我傷風敗俗。”
“我……我不是故意的,再說你也看過我的,我們算扯平……”元聞御越說越虛心,男人被看和女人被看,可完完全全不同。
不等陸尋歡開口,他已駕著白馬賓士,一溜煙人就消失無蹤。陸尋歡歪著腦袋,努力想著,什麼叫她看過他洗澡,她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跑了一段距離,元聞御腦中一直反覆播放剛才看到的畫面,面板粉膩如雪,冰肌玉骨,溪水反射著陽光,折射在她臉上的閃耀,鼻子再次一熱。天!他怎麼那麼色,要是被小歡兒知道他一直回想剛才的畫面,肯定不會理他了。非禮勿視,非禮勿想,忘掉忘掉。元聞御不斷地拍打自己的臉,可眼前再次出現剛才畫面,和她胸口的紅痣。
沒救了沒救了。
元聞御跑了一段距離,突然想到要是被浪蕩男子看到那副畫面如何是好。也顧不得禮數,打算離的近一點,好阻止色狼的靠近。心底升起佔有慾,不想別人也看到她的身體。
等他騎馬跑回去,一抹黃色身影飄了過來,帥氣地跨坐在另一批,一直跟著他的馬上。這兩匹馬本就是一對,一直黏在一起,所以陸尋歡都不擔心人走了,馬會消失。
元聞御看著已穿好衣服的陸尋歡,突然不敢直視她,就怕她會看出他內心的下流想法。
他們繼續騎著馬趕路,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