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小飛哥以前的書僮,遇上了總不能不管。春瑛看了看婦人,低眉順眼的,長得雖有些醜,步過看形容舉止,倒是個老實的。她在東府裡(言周)教好些小丫頭,又跟婆子媳婦們打慣交道,自有一套相人的經驗。
路媽媽聽說是胡飛的書僮,便沒再說什麼,只是仍有些抱怨:“那也該叫我來看過才是,你怎麼就拿了主意?!”
春瑛笑笑,沒吭聲,一路回到家裡,才回房拿了銀子出來,交給墨涵:“錢在這裡,你先送銀子回去吧,再收拾收拾東西,明天過來,若是留大人那裡實在離不得你,就託個人來捎信兒。”
墨涵已經呆住了:“你這是……”從沒見過如此優厚的主人,她就這麼信他?!
春瑛笑笑:“你若是那種拿了銀子就跑的人,當初就不會跟著小飛哥離家,寧可為揹著胡家大少爺也要維護他了,再說,劉大人府上我是知道的,你若真的不來,我只管上門去討,你也不願他的清名受你拖累吧?”
墨涵肅然道:“自然不會。我明日必來!”說罷從懷中掏出一張紙,“這是我的奴婢文書。”春瑛接過來看了一眼,便袖進袖李,打算回頭跟胡飛的契書讓在一塊兒,又抬頭笑笑:“那我就先替你小飛哥收著。”墨涵頓了頓,有些好奇:“你叫二少爺小飛哥?你……跟他很
春瑛紅了紅臉,笑而不語,那邊廂路媽媽正給新買的媳婦子說規矩,聞言插了一句嘴:“你還不知道吧?胡小哥跟咱們家春瑛是定了親的,只等胡小哥出洋回來,便要過門了!”
墨涵大吃一驚,看向春瑛的眼神便帶了幾分古怪:“你?跟二少爺?!”
春瑛不高興了:“怎麼?你有意見?!”
墨涵張張嘴,又閉上了。在他印象中,春瑛只是個丫頭,雖然現在不是了,但還是不能跟出身皇商大家的二少爺相比的,這門親事實在是高攀了。不過如今他成了路家的僕人,跟主家說這話,可就是找死了。
春瑛自然知道,在墨涵心裡,對自己多少有些看不起的,但她不在乎,他看不起自己,是因為自己的出身,而不是自己的為人,只要相處得久了,人心還是會改變的。於是她又換上了微笑:“快去吧,劉大人的病情要緊。”
墨涵低頭一禮,轉身匆匆去了。
路媽媽覺得有些古怪:“他怎麼走了?”
“給他舊主人送身價錢去的。”
“什麼?!”路媽媽大驚,“你就這麼放走了人,若是他跑了……”
“他的契書還在我這裡呢。”春瑛掏出那張紙揚了揚,“再說,她原本的主人已經告老了,又是個正派人,不會跟我們耍花樣。若再有別的,難道爹請衙門的人吃酒是白請的?”路媽媽這才罷了,只是還忍不住碎碎念。
晚飯前路有貴酒醒,路媽媽先是數落他一頓,又告起了女兒的狀,要他多教導女兒,不要隨意買個男人回來。春瑛不耐煩地道:“都說了八百遍了,那不算是我買的,不過是遇上了,就替小飛哥買回來!小飛哥想買回他已經很久了,只是一直沒成,如今他有難,若是我不買,等他被別人買了去,從此下落不明,小飛哥回來一定會難過的!”
路媽媽撇撇嘴:“就算是這樣,二話不說把錢給人拿走,你也太大方了,那是三十兩啊!”
春瑛不想跟她拌嘴,便轉向父親:“這個人我是知道的,腦子裡有些想法不讓人喜歡,不過人很忠義,只要別人待他好,他便一輩子念人家的情。我想著爹年紀也不小了,娘照料這麼大一個家,固然是辛苦,爹在外頭奔走,也很勞累。墨涵年輕,又識字,想來能幫上爹不少忙。有時候我和娘在家,要去外頭辦什麼事,也有個人差遣,不必次次都到姐姐家借人。三十兩銀子是貴了些,但救人一命,墨涵字會感我們的恩。爹你想想,他在劉家才幾年,主人病了,沒錢抓藥,他就能把自己賣了換錢,可見他的為人。”
路有貴剛剛酒醒,還有些頭疼,一邊揉著額角一邊道:“你買了就買了吧,有個人跑腿也好。只是咱們家的宅子就這麼大,你又是未出閣的女孩子,把他安置在哪裡呢?”
春瑛愣了愣,不由得暗暗懊悔,她怎麼就把這件事忘了?通常有點家底的人家,家中有女兒又有男僕的,女兒是住在後院,男僕自然是在倒座房裡了。只是如今她在家住的是前院的西廂房,若叫墨涵住在後院,又有些奇怪,想了想,才道:“讓他陪弟弟住好了,不然就在姐夫的車馬店裡包一個房間給他住。總不至於叫我搬房間吧?”其實她覺得沒什麼要○○○家裡這麼多間,住哪兒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