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我的手……”
另外兩個人驚恐地看著我,我無辜地說:“我不小心點了她的穴,別叫了,叫也沒用。坐到旁邊慢慢等著,過倆小時就沒事了。”
這下她們仨都老實了。我自己呆坐了一會兒,無聊,就把她們仨叫來:“喂,你們過來,給我講講你們都怎麼進來的?”
她們仨倒是痛快地給我介紹她們的事蹟:
“我是個職業小偷,在商場扒竊,這是我第三次進來了……”
“我專門倒賣各種票據,汽車票火車票、演唱會的門票……是票都管買,你以後要買票找我……”
“我在酒店工作,就是做那個的……”
看守所真是個好地方。三教九流,什麼人都可能碰到。她們問我是做什麼的。
我說:“我們公司丟了檔案,我被老闆懷疑是商業間諜。”
然後她們仨人給我灌輸她們各自的生存理念,還給我留了聯絡方式,等出去後聯絡。
其中一個告訴我:“你的問題其實就看你們老闆的態度,他要想整你,你恐怕得判刑,他要說你沒事,你立刻就能被放出去。姑娘,叫我說你也別太一根兒筋兒了,女人該付出就付出點兒,這世界哪還有純潔真情?掙錢享受是王道,你們老闆肯定是看上你了。我勸你趁著年輕趕緊給自己積攢點兒,等你人老珠黃,想讓老闆打你注意,人家也懶得理你……”
晚飯後,牢房門被開啟,一個女警察道:“薛之雪,出來。”
我的室友們一愣:“你是薛之雪,真的假的?不像啊?”因為我化妝成護士還沒卸妝。
我走出去,被帶到審訊室。
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對我進行第一次訊問:
“姓名。”
“薛之雪。”
“性別。”
“女。”
“年齡。”
我想了想說:“三十。”我已經三十歲了,又一個三十歲。
“你有罪嗎?”
“不知道。”
“你自己做過什麼,自己不清楚嗎?”
“我做了什麼我清楚,但是不是犯罪我不清楚。”
“你今天去醫院做什麼?”
“看林羽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