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部分(3 / 4)

,最最後來,甚至驚動了校長,他們苦口婆心地勸,說她這麼做,只會影響到其它同學的學習,如果她還是一意孤行,學校能做的,也只能是勸退。

那一刻,她是真的死心了。或者,她就是沒有上大學的命,她的求學生涯,就應該在這個時候止步。可是,當她翻找到那張支票,想到那些人加儲在她身上的羞辱與痛苦,她突然又變得鬥志昂揚。她找到校領導,在徵得他們同意之後,開始了長達兩個月的休學生涯。

小雨的身體太虛弱,而她,也僅僅只是個孩子,不懂得照顧嬰兒的後果,便是小雨一病接一病。以至於這兩個月的時間,她有一半都泡在醫院裡,可就算是如此,她也不曾放棄過學習。

高考的那幾天,小雨又開始發燒,而且,直接燒成了肺炎。

慕千雪實在分心不了,為了保證學習,也保證孩子的安全,她將孩子送到了全市最好的兒科醫院,用五百塊三天的時間,請了位親戚到醫院替她在考試的時候看著孩子。

那三天,她幾乎不曾閤眼,每每只在中午的時候,隨便找個地方眯一會兒,當她考完最後一門課,人已是幾近虛脫,勉強趕到醫院,還不曾見到小雨,人便已暈倒在醫院的大門口。

 。。。   “法官大人,我回來啦!”

遠遠地就聽到小雨的敲門聲,慕千雪收好手裡的檔案,微笑著去開門。門一開,小丫頭就靈蛇一般鑽入她的懷中,高興地蹭了蹭,一邊蹭,一邊高舉起右手,興奮地讓慕千雪看她手裡的蛋糕:“法官大人,我給你買了你最喜歡的栗子蛋糕喲!開心吧!”

從小就沒有父母,小雨比普通的孩子都要早熟,不過剛上一年級的孩子,已經知道在家裡幫著做家務,給大家煮白粥,今天,甚至還給自己帶了蛋糕。

這是個懂事到讓人心疼的孩子,唯一的毛病,就是上了幼兒園後,改口叫她法官大人,或者,從一開始她就知道自己不會有媽媽,可是,又不希望幼兒園的小朋友知道自己真的沒有媽媽,所以,她只叫姐姐法官大人,而不叫她姐姐。因為,憑著相像的樣貌,還有大差距的年齡,所有同學都會誤以為,慕千雪是媽媽,而不是姐姐。

洞悉了妹妹的心思,慕千雪沒有拆穿,而是順著她的意思,讓她在稱呼上自由發揮。雖然,她因此被人誤會是未婚媽媽,生活上不太檢點,她也從來不在意。因為,她最在乎的人就只是小雨,只要小雨開心,她就開心,其它的其它,也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半蹲下身子和小雨平視,慕千雪隨手接過給她的蛋糕,嘟著嘴道:“開心,很開心!不過,不是跟你說過了嗎?不許亂花晶晶的錢。”

本來,她是答應去接小雨放學的,可因為凌雲航空的那件事,耽擱了太多的時間,所以,最終還是沒能來得及去學校,只能又一次拜託路晶晶。

“沒有啦!這次是用她自己的錢喲!”

美滋滋地飄進家門,路晶晶一臉陶醉地笑著,今天,她居然一氣接到三位帥哥邀請吃飯的電話,一天一個,未來的三天都不會再寂寞了,她又怎能不開心?

很想現在就拉著慕千雪大炫特炫,但想到人家姐妹情深也需要時間聯絡聯絡感情,也就決定暫時先放過她,等到小雨睡了後,再找這個好姐妹分享一切。

聽到這話,慕千雪臉一沉,驚訝地望著小雨:“你的?你哪來的錢?”

“法官大人,請你不要用那種看犯人的眼光看我喔!這錢可是正當錢,是我賣舊書賺來的。”

小丫頭剛剛六歲半,長得機靈又可愛,說起話來的時候,兩隻眼睛忽閃忽閃的,是要多萌有多萌。可是現在,慕千雪卻完全沒有心情看妹妹賣萌,只緊張地扯過她的手,一臉正色道:“舊書?你把我給你買的課外書都人賣了呀?”

“法官司大人,你別緊張嘛!才賣了三本而已,都是我看過十遍以上的,內容全都記得一清二楚了才賣掉的,反正放在家裡我也不會再看了,老師說要組織大家一起賣舊物品,我就拿去賣了呀。”

關於這個賣舊物品的活動,慕千雪倒是真的聽小雨提過,當時自己還信誓旦旦地保證,要陪著小雨一起去賣的,可是,一忙起來,她就什麼也顧不上了。

 。。。   今天接到這單活他就有些奇怪,這同學歸同學,但還真沒好到可以給自己介紹這麼好的活兒。再加上方才老同學那古怪的神情,他雖不知緣由,但也能嗅出點蛛絲馬跡,所以…………

目光又調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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