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恐怖級的妖魔,雖然只是處於底層,但也不容小覷,想馴服起來就更難了,為了馴服這隻火鬃馬整整花了半年的時間,他不是什麼馴妖師,只是用力量卻一點點征服對方,妖魔只是一種存在,邪惡和善良這種人類的東西對它們沒什麼意義,它們捕食人類只是一種生存手段,就像人類吃動物一樣,蒼茫沒有把它當妖魔,只是一個他要戰勝,要征服的物件。
他成功了!
一個擁有了坐騎的槍術高手有多可怕,槍王烈風已經證明過了,單槍匹馬殺入冥土大軍中,三進三出,連明王都束手無策,那也是一段傳奇。
蒼茫也想要有這樣的傳奇,只是他沒想到第一次使用不是在戰場,而是比武場。
當蒼茫跨上火鬃馬地時候。人獸合一。靈力竟然擴散到了火鬃馬身上。這種契合度。恐怕是四妖使都無法達到地!
因為。在蒼茫看來。火鬃馬是他地戰友啊!
鬥魂槍地槍魂啟用!
“看來面對蝶千索。蒼茫也不得不放下槍王弟子地架子了。
”
“多了戰騎。戰鬥力可就不是一點半點地提升了。”
槍法重氣勢,更適合騎戰,當年槍王就是一騎一槍創造過無數戰場神話,這樣才榮登八奇人地寶座。
對於一頭恐怖級底層的妖魔,阿索根本不會在乎,可是當蒼茫騎上火鬃馬的時候,卻發生了一些奇妙的變化,人和妖魔的精神可以無間地統一,遠超過人類之間的配合,甚至有點費爾族的融合術的味道。
火鬃馬一聲長鳴,巨大的鼻孔噴出火熱的妖力,絲毫不懼妖魔界地傳奇人物,妖魔也是一種很奇怪的存在,如果沒有強大的隸屬的時候,它們在面對強者的時候確實容易膽怯,可是一旦有了歸屬,那就是很堅定,比如三巨頭地手下,等級越高的越忠誠,只要三巨頭一聲令下,其他妖魔就可以去死,即使面對死亡,也絲毫不會反抗。
但這事兒發生在妖魔之間很常見,但人類和妖魔之間真的很罕見,這跟馴妖師是完全不同的路子,看得出,蒼茫和火鬃馬之間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