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尼泊爾?”
“我打算去尼泊爾找一些郭爾喀僱傭兵過來!郭爾喀人天生就是幹僱傭兵的,而且他們有很長的做僱傭兵的傳統,把那些人招募過來之後,咱們這邊的人手要擴充到100人以上,只有人手足夠了,咱們才能繼續做一些大事!”
聽到這句話,大家的心氣兒也都變得高了起來。
不過光說這些是沒用的,接下來就是發工資的時刻了。
羅成輝也不廢話,直接開啟保險櫃,然後一人發了一根打火機大小的金條。
羅生輝在這邊請人的薪水是一個月6萬。畢竟是玩命的活,工資給的高是應該的。
只不過這邊貨幣貶值的速度很快,而且回國兌換的話也有風險。再加上他們在這邊獲得外匯很難,可拿到黃金卻很容易。所以,羅成輝乾脆就給大家發金條。
一個月100克,按照現在的市場價,大概6萬塊錢。至於個人是願意把這些錢匯回國內,還是以後留在國外用,他們可以跟著護送的任務去首都那邊,然後自己來處理。
拿到黃金之後,每個人的臉上都喜滋滋的。
這些黃金不用驗,因為黃金上表面粗糙,凹凸不平的冶煉痕跡,一看就是上林人的手筆。
分完了黃金之後,老羅還有安排人,去跟布特交涉,看看能不能弄回來一些裝甲運兵車之類的東西。
從部落帶回來的那批黑人,根本就當不了戰士,索性羅成輝就讓這些人給他們造房子。
這幾天這些人挖土的挖土,種地的種地,挑磚的挑磚,原本在營地這邊,從國內拉過來的簡易板間房,周圍已經出現了一些小小的別墅。
看著一家公司在自己的手上慢慢的發展,壯大生根發芽。
羅成輝的心裡,有了一種難以形容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