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出豬王在西郊,但卻不能分析出豬王在哪個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攤點自是最好的選擇,三人的皮鞋擦的錚亮後,豬王的訊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這個過程中最讓蕭逸鬱悶的就是他原本計劃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侶的,但最後花錯和唐月同時投了反對票,說蕭逸年紀看起來比唐月小,兩人在一起不協調,最後經過投票,少數服從多數一致決定,唐月和花錯扮情侶,蕭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蕭逸心裡這個鬱悶,一路上被花錯和唐月一口一個弟弟的叫著,一會兒讓他幹這一會兒讓他幹那的,還美其名曰說這樣才比較像是一個合格的弟弟。
讓蕭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錯一向很不待見,可是為什麼這二人卻變的如此團結,一致“對外”,了?難不成,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確實不錯,蕭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後忍不住大讚,特別是那特產桂花糕,更是讓人回味,只不過他們可沒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見豬王。
豬王,那就是一隻豬,一隻豬怎會對這些小氣的小吃感興趣?它們所喜歡的是那種分量足油水多嚼著過癮的食物,蹄膀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雖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婦女說的有些誇張,但吳記蹄膀至少在本地來說,也算是眾所周知,哪裡的蹄膀肥而不膩,入口即化,但火候卻又拿捏的十分準確,爛而不失嚼頭,咬上一口,滿嘴都是香油。
畢竟是在郊區,這間蹄膀店也只不過是幢普通的農村三層高的小樓的規模,和很多小飯館一樣,衛生情況並不良好,白底紅字的吳記蹄膀四個大字的招牌上還停留著幾隻蒼蠅,大口的吮吸著招牌上的油煙膩子。
這間飯館最豪華的“包間“便是頂樓天台,四面都是磚牆,老闆頗有創新的將頂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這裡採著自然光,啃上一隻有香又爛的蹄膀,實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張桌子,平常這個位置一天至少壓接待三撥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從早上到現在,卻只接待了一撥客人。
不過這裡的老闆卻一點也沒感到不高興,而是樂開了花,因為這撥客人從早上便吃到現在,所點餐的數量是他這間店裡三天的總和,而且還在繼續的加著蹄膀。
其實這撥客人只佔了天台的三張桌子,角落上還空著一張,但是來這裡消費的客人上來看上一眼後,總會逃一般離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不是這撥人脾氣不好,反而還很溫和,而是這撥人太特別了,特別得叫人噁心,叫人發怵。
可是試想一下,你去某間飯館消費,走進飯館,面對的是一群體重超過三百斤的大胖子,**著上身吃的滿身都是油,其中還有個更加巨型的胖子,體重怕是要超過五百斤,一個普通人吃完一隻都算厲害的蹄膀,這人卻一手一個,幾口便咬完,隨即便又重新抓起兩個放在嘴裡大嚼,淡黃色的油水順著他的下巴流的滿肚皮都是。
面對這樣一個場景,估計換了誰也沒了胃口。
老闆卻不管那麼多,他不是來吃蹄膀的,他是來賺錢的,最後上蹄膀都由他親自端上來,他不怕這撥人吃霸王餐,因為這撥人進來時便扔給他一個裝滿鈔票的塑膠袋,然後說蹄膀隨便上。
老闆此刻的心思是想這撥客人使勁吃,一直將那個袋子裡的鈔票悉數“吃掉”。
“再來五十隻蹄膀。”坐在正中那名體積最大的胖子滿嘴流油的說著。
老闆一面應道一面眉開眼笑的下口去準備蹄膀。
“哥,你怎麼叫了五十隻蹄膀?”一名胖子向那名大胖子說道,眼裡滿是不屬於男人之間的關切,這名說話的胖子生的細皮嫩肉油頭粉面,可是說話的聲音卻很細膩,如同女人的聲音一般,他的體重超過三百斤,放在正常人堆裡一定是個不折不扣的胖子,可卻在他旁邊那位的撐託下,他似乎還顯得很“苗條。”
那名大胖子聞言,嘆了口氣道:“哎,最近胃口不太好。”
油頭粉面的胖子關切的道:“是啊,你最近胃口真的是太差了,今天才吃了七八十隻蹄膀,現在你又只加了五十隻,照這樣下去,怎麼得了,你看你,都瘦成這樣了,讓我好生心疼。”
大胖子道:“是啊,我都瘦成這樣了,以後可怎麼了得。”
大胖子沒有說謊,他確實很瘦,瘦的體重只有五百多斤而已,瘦的他的一條手臂足以和大海碗一樣粗細罷了。
“你為幫會的事太操勞了,以後要多注意自己的身體,你這樣,我很心疼。”油頭粉面的胖子說話間竟然帶著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