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人,有兩個月時間就能收拾乾淨了。
但是,這人還沒有撤回來,再增派人?出了人命誰來負責?還有,打掃營地的時候,誰管安全防衛?
有人會說那自衛隊和軍隊又沒什麼兩樣,就不能自己衛自己?不錯,自衛隊和軍隊沒有區別,而且派到伊拉克去的還是最精銳的部分。但問題是說了不是去打仗的,就不能做打仗的準備。
那怎麼辦?
防衛廳有主意:找僱傭軍。就去找了美國副總統切尼的KBR公司。KBR公司於是給了這麼一份報價:
高階護衛:60(人)× 25萬日元(包含10萬日元的戰爭保險在內)× 90天 = 億日元
普通護衛:80(人)× 18萬日元 × 90天 = 13億日元
司機:80(人)× 19萬日元 × 90天 = 億日元
歐美工程師:60(人)× 18萬日元 × 90天 = 10億日元
伊拉克工人:240(人)× 6萬日元 × 90 天 = 13 億日元
光工資就是63億日元了,再加上彈藥費、機械租用費、燃料費,給當地伊拉克土豪劣紳的上香費,這費那費,全部是100多億日元。就是1億美元。你說這是不是一個笑話?
錢還不是最重要的問題。人所共知,營房的建築方式是一個重要的軍事機密。可以肯定地說撤除營房使用的這240名伊拉克工人中會混有國際恐怖主義分子。就是說日本的軍用建築從此對國際恐怖主義分子再也不是機密了。
這就是日本人做事的方式,為了堅持所謂的原則,不惜失去更重要的東西。
法律一:顧前不顧後的交通法(1)
老冰說過日本人有個天性就是不認真。幹事特別顧前不顧後,腳踩西瓜皮,滑到哪兒算哪兒。
今天講一個修改法律的事。日本人覺得一個法律不好使,糊里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