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胎走出二十多公里;眼看離目的地不是很遠了;猛覺得車頭一陷;車體頓住;我差點被丟擲炮塔外。
原來車子陷進了泥漿裡。
這也怪不得加利;那兒的土面表層被風吹乾;而下面仍是一塘溼泥,一輛車陷住;其它三輛都得停住;因為我們是一個戰鬥群體。
安排幾個人警戒後;其餘的人忙著挖坑找石頭,墊在輪胎下;忙出渾身臭汗;一臉泥漿;後來終於用另一輛車把他給拉出,重新上路。
天落黑時趕到村裡;按圖索驥;找到那間爛屋子;可是這裡已是人去樓空。
離開了村莊;我們開始尋找宿營之處。
前方的地面上白濛濛一片;那是一個湖。車隊行進間;遠處似有幾聲槍響。循聲看去;三百多米外有幾條可疑的人影。
夜幕中活動在荒無人煙的山崗上,那會是些什麼人呢?
我想起“敲山震虎”之法;於是透過瞄準器朝人影的前方地面上發了幾個點射。
那幾個人影一晃不見了。
我們繼續前進;在大湖邊找了一塊開闊地。
這兒似是丘陵地帶;我們落腳的地方至多三百米外就是一道道山樑;但三四百米已是我們的夜視鏡視野極限了。
而火箭筒的有效射程雖為400米;但通常超過200米;射手就沒法估準距離;火箭彈也就很難準確命中目標;所以如果300米內沒有襲擊者;我們就安全了許多。
在地面上挖幾個淺坑;全排12人分兩組;每組6人;一組在淺坑裡睡覺;一組在戰車的炮塔上擔任警戒;每一兩個鐘頭輪換一次。
幾個鐘頭後;我們又出發了。
先去接來那幾名警察;再去附近的一個村子。半路上;車載電腦又傳來資訊;說前方的村子裡出現一夥塔利班武裝分子;他們設了路障;築了簡易工事;攔截過往車輛;掠奪錢財。
資訊中還命令我們在規定的半個鐘頭內趕到某一地點;等候與直升機配合行動。
我們立即加足馬力;二十分鐘剛過便來到規定地點;而這時;我旅的兩架直升機也剛剛來到。
空地雙方協調了一下;我們開始向目標進發。
也許這就要和恐怖分子面對面幹上一仗了;大家既興奮又緊張。
二百米外;我發現了一大堆路障;於是將槍口對準前方。
直升機在空中沒發現什麼;我們的車便直衝過去。
離路障不遠了;突然;“轟”的兩聲響;離我們五六十米處的路障邊發生了炸彈爆炸;我馬上判斷出這是遙控爆炸。睜大了眼睛;又尋不著目標。
但我們也由此斷定恐怖分子已從路障及工事附近逃遁了。
透過了路障,盤旋在頭頂上的直升飛機報告說一座土屋的屋頂上有火箭筒。
在阿富汗南部;每個家庭可允許擁有一支衝鋒槍;但決不能有火箭筒。於是我們根據直升飛機上飛行員的指點;把車直開到土屋前。
車頭直對屋門;必要時我們可以加大馬力衝撞目標。
這時隨行的警察說認識這一戶人家;他們不會與塔利班有勾結。
我們下了車,身高馬大的布朗站到前邊,準備在叫不開門時打破門扉,中士埃文斯手持霰彈槍緊隨其後;一旦門被開啟;他要第一個衝進去。
這霰彈槍的槍管又粗又短;近距離內殺傷力相當大;一扣板機;上百顆小彈仔飛出;形成一個扇面;可同時擊中聚在一堆的好幾個人。
而我和另外兩人則手持M4卡賓槍;兼任警戒和搜查。
警察上前喊話了。主人開啟門;這是個中年漢子;警察朝他說明了來意;但主人一口咬定他家裡沒藏有武器。
因為直升飛機上的報告言之鑿鑿;我們便毫不客氣地推開主人,進了屋子。
事實證明這傢伙在撒謊。我們在昏暗的屋子一角搜出了三支衝鋒槍;還從屋頂拖下了火箭筒。
那人眨巴眨巴眼晴;無話可說。
按規定;我們給他留下一支衝鋒槍;其它武器沒收;至於這個可疑的人;我們也不帶走;因為要是沒能審查出什麼有力證據;還得將他送回;太麻煩了!
我們只是將此處列為“有問題”的村莊。
戰鬥中最令人惱火的莫過於見不著敵人的影子了。
手中的武器再精良;訓練得如何有素,找不著目標;哪兒發揮優勢去?
6月25日;我們收拾車輛、裝備;準備第二天隨同全連在飛機協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