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又給嚥了回去。
劉燕和汪麗麗等人,都站在旁邊,聽著李經理和一眾領導頂嘴,無不捏了一把冷汗!
你明知道他們是來檢查工作的,你還敢這麼說話?你還不討好他們?還不給他們送禮呢?
李雲海卻知道,這個時候,送禮是沒用的,甚至會落人口實。
如果來的只是一兩個人,那送禮,說好話,說不定管用。
現在這麼大的陣仗,誰還敢送禮?
李雲海乾脆劍走偏鋒,當面鑼,對面鼓,針尖對麥芒!
中年領導領略到了李雲海的犀利和尖刺,語氣反倒緩和了下來。
李雲海相信,這些人在來之前,肯定對自己做過一番調查。
他的那點背景,和誰有過來往,估計也早就被查得一清二楚。
李雲海背後有人撐腰的事情,他們肯定也是聽說過的。
於是,李雲海乾脆把自己裝得十分厲害,要讓對方有所忌憚!
果然,中年領導語氣一緩,說道:“你的這些二手機器,不會是走私來的吧?”
李雲海忽然縱聲大笑,笑得對方莫名其妙。
“你何故發笑?”中年領導沉聲問道。
李雲海笑吟吟的說道:“領導,有哪個走私的人,敢在省城最繁華的商業街道上,開這麼大的門面,堂而皇之的搞銷售,還敢跑到省署、銀行、建工局、經委、商業局、大學等等機關單位去推銷自己的商品?我笑啊,笑那些嫉妒、眼紅我的人,笑那些舉報我的人,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連最基本的判斷能力也沒有!”
幾個領導聽了,臉色再次一變!
李雲海雖然罵的是舉報人,但這些聽信別人讒言,聽風就是雨的人,也一樣缺少最基本的是非分辨能力!
中年領導無法淡定了,他沉聲說道:“口說無憑!你得拿出證據來!”
李雲海淡定若素,反問道:“請問領導,那些舉報我的人,有沒有拿出證據來?是不是我看誰不順眼,不需要任何證據,我就可以隨意舉報他人?這算不算誣告?誣告算不算一項罪名?司法解釋中有一句話,叫誰主張,誰舉證!我覺得很有道理!”
幾個領導怔忡無語。
李雲海得理不饒人,咄咄逼人的說道:“我可以想見,你們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的商品是走私來的。如果有的話,你們不必來調查,直接把我移交有司處理了!既然你們沒有任何可靠的證據,為何勞師動眾,來查我呢?舉報有理?還是說別有隱情?”
李雲海如此盛氣凌人,是有原因的。
這一次,他必須把事情挑開來說明白了!
別人要置他於死地,那他就必須做出最強有力的反擊!
只有把對方打痛了,打扁了,打怕了,才能杜絕再次發生類似的事件。
要麼魚死網破,要麼獨立潮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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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