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來這邊居住。我們東洋很多人都想來中華長住。”
“這?你確定嗎?”
“如果你不讓我成為你的情人,我不敢幫你做事。因為我沒有保障。我是個沒有安全感的人,從小我父親就離開了我母親,我對婚姻沒有任何好感,也沒有安全感,所以我並不在乎婚姻。只要你能給我想要的生活,我就跟著你。”
“這很草率!你也很吃虧。”
“我不會吃虧。我想我有辦法,可以得到你的寵愛。我們認識也有幾年了,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就很喜歡你。我願意當你的女人,我也相信你會給我想要的一切。”
“你想要的是什麼?”
“我當然想要錢,但除了錢以外,我還需要一份更美好的安全感。你能同意嗎?”
李雲海用力的抓了抓額頭。
多一個女人,他當然無所謂,他也養得起。
而且美智子這麼可愛,這麼美麗,還這麼能幹!
這樣的女人肯定能成為自己的得力助手。
可是李雲海想的更多。
美智子為什麼會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
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雲海雖然自詡風流倜儻,一表人才,但也沒自戀到是個女人就會喜歡自己。
他答應給美智子這麼多的錢,對方都不要,只想成為李雲海的情人。
由此可見,美智子所圖謀的,遠遠不止這幾百萬人民幣。
一套房子,一輛車子,很容易幫她辦妥,也花不了多少錢。
以後每個月給她生活費,再給她一份不菲的工資,也可以做得到。
對美智子來說,這的確比一次拿到三、五百萬要實惠得多,因為這是長期飯票。可以想見,李雲海每年花在她身上的錢,絕對不止一百萬。
可是對方是個東洋女人。
李雲海不知道她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
要知道,商場和戰場一樣殘酷。
李雲海在算計尼康的技術,說不定也有人在算計他呢?
美智子又提出要求:“你同意的話,我們就籤個情人協議。就像結婚也要辦個結婚證一樣。我們在一起,比起那些相親的男女來說,也算是有點感情基礎吧?”
李雲海道:“情人協議?怎麼籤?”
美智子道:“我來起草。嗯,我暫時想到了好幾條,你看看你能不能同意。第一,你每個星期要來陪我一次。”
“呃!”
“第二,每個月給我一筆養家的費用。我如果在公司工作,工資另算。”
“多少錢?”
“工資的話,參照我現在的工資給我。養家費,每個月5萬。我需要給我母親治病,我需要這筆錢。我母親的病是慢性病,每個月都要花一大筆錢。我找你當情人,當然是為了保證自己的生活水平,所以我要的比較多。”
“還好,我可以接受。還有條件嗎?”
“第三,你不可以拋棄我。除非我主動要求離開你。”
“呵呵,這不公平吧?”
“我既然主動提出來當你的情人,你又每個月給我這麼多的錢,那我當然捨不得離開你。”
“行吧,你還有什麼要求?”
“第四,我可以為你生孩子,但你不能強迫我什麼時候生。我想生的時候,我自然會生。”
“呃?又是不平等的條約。如果我不希望你生孩子呢?”
“我可以接受。不過如果意外懷孕的話,你不能要求我打掉孩子。”
“還算合理。”
“第五條,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但你不能強迫我做,必須是在我自願的基礎上。我只是你的契約情人,我不是你的奴隸。性這方面也不是你的奴隸。”
“我明白,我沒有那種不良嗜好。”
“就這五條,你能同意的話,我們就可以籤情人協議。”
“我能同意你的協議,可是我不想你當我的情人。”
“為什麼?你不喜歡我嗎?”
“喜歡,但我不能讓你當我的情人。這樣吧,你把協議名字改一下,注叫供養協議,怎麼樣?我養著你,你所需要的金錢,我都可以給你。但你不必當我的情人。”
“你不覺得你很吃虧嗎?”
“不吃虧,我要的是技術,而不是女人。只要你能幫我挖我最好的工程師,只要他們能幫助我們仿造出光刻機,那我給你的這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