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雖然不說話,可開拓者的其他幾個傢伙是立刻就興奮了起來,他們開始討論給林天起一個真正牛掰的綽號!
“dfrr!”拉希德第一個道:“就叫這個!四個字母的縮寫,我最喜歡的就是這種調調。”
“你這個沒創意的白痴。”史蒂夫·史密斯毫不猶豫的打擊他道:“難聽爆了!聽聽我這個:dfdabouler!怎麼樣,是不是比你的牛掰多了啊!”
“你見鬼去吧,你讀過大學麼你這個白痴?”拉希德比出一箇中指,表示史密斯的創意也就那麼回事。
“要不還是叫林…阿瑞斯吧,希臘神話裡的戰神。”角落裡一個聲音怯生生的嘟囔了一句,眾人看過去,發現是一個敦實的黑胖子,也是球隊已經選到4年卻還沒獲得什麼上場機會的傑梅因·奧尼爾。
嗯,如果不是林天突然來到了步行者隊的話,這傢伙下個賽季就能苦盡甘來,加入步行者隊並快速成長,成為步行者隊的領袖,成為聯盟最頂級的大前鋒!
但現在,步行者隊的球風打法和這個傢伙完全不搭邊,怕是不會引入他了,這麼一來,就不知道這個傢伙,什麼時候才能翻身了啊。
“可以啊傑梅因,你這個有點意思。”邦奇·威爾斯拍了一下小老弟的肩膀,予以了肯定,兩個人都是球隊替補,也都是年輕人,非常聊得來。
不過其他人,則是完全沒管小奧尼爾這個龍套球員的話,開拓者的球隊文化之中,可沒有幫助後輩成長這種事兒,他們還在聊自己的。
“我是真沒想到,你和這群混蛋關係這麼好。”皮蓬坐在林天的旁邊,忍不住感慨道:“我還以為這群惡棍誰也不服呢。”
“我說我也沒想到他們這麼喜歡我,你信麼斯科特?”林天無奈的搖了搖頭。
他說的是真話,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就這麼受這群開拓者流氓團體的喜歡,他們第一次對自己表示出這種近乎崇拜的善意的時候,林天的第一反應是:絕對踏馬的有詐!
這夥混蛋肯定是想把自己灌翻了然後套上麻袋扔進密西西比河!
可幾次接觸之後,林天發現,這群人居然是真的有點崇拜自己……
甚至還包括了前幾年和自己有點小仇的斯塔達邁爾,都變成了自己的小迷弟。
仔細的想了想之後,林天覺得,可能是自己幾次在球場上動手,尤其是教訓爵士隊全隊那次,把這群惡棍給看服了吧。
服到一個個看到林天納頭就拜,非要喊一聲大哥,甚至如果不是他們不懂行,林天相信,這群人肯定要燒黃紙、斬公雞、擺案臺,現場就要拜入林天門下,從此就要跟著他混。
反正,就是這麼回事,林天就莫名其妙的,成了nba當今第一流氓團體的精神領袖,每次雙方打比賽,這群人都要求和林天一起聚一聚、鬧一鬧,好展示一下自己心中的崇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