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2 / 4)

小說:大連浪漫傳奇 作者:蒂帆

麼?老子還是清白之身;第一次感情從沒給過人,還沒失身,屬於瀕臨滅絕的國寶級保護人物!

肖博不敢再坐下去;趕緊站起身離開。他不想把現在坐著的椅子,坐成為執行愛情死亡的安樂椅。

這一段時間以來,肖博心情比較鬱悶,家,賴以生存的家,馬上就要沒了,危機,一觸即發。佳沃園對他們的地段是垂涎三尺,勢在必得,要把他們趕盡殺絕。據他們自己放出的風說,他們已經買通市裡的高官了,住戶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了。因為這片風水寶地耽誤了別人的發財,讓強人虎視眈眈窺視。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這倒是事實,民政局局長已經到這現場辦公,開始走訪使用者,說這地腳市裡要實施舊樓改造,但在一片質疑聲中………因為這片樓是88年建的,實在難自圓其說,遂又改口說是市裡要重新規劃改造。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居然把這街道原來的對口小學改到很遠的寺兒溝裡的一個破學校。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孩子著想,這招真厲害………釜底抽薪,抓住家長心裡,直擊軟肋,逼著居民就範,從而達到搬家目的。

隨後那些喉舌………代表著人民意志的報紙也登出了他們這一地段是市裡要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十大專案工程,同時也批評也那些不識大體的住戶………把他們稱之為釘子戶,一小撮刁民!由於他們拒不搬遷,造成專案無法上馬。好像他們是要和全大連市的市民作對似的拖了工程的後腿。好像是這些住戶要懷有愧疚之感,因為個人的因素,像災民似的住這樣自然災害的房屋,影響大連的整體市容和形象,也太對不起來慕名而來旅遊的觀眾了。什麼尊重知識、什麼尊重人才?不知是從那個窟窿眼裡放出來的,這棟樓裡住的全是大學教師,屬於教授等高階知識分子,難道教授高階知識分子都不算是精英或高檔人士?不配住在高檔區裡成為白領?他們只是領子上沾滿白粉筆的白領?那麼說穿了就是一句話,金錢才是衡量地位身份的標準。

又要造輿論了,發動一場人民口水戰爭。記得革命黨發動群眾時說,革命是為了讓窮人當家作主,都過上好日子,翻身得解放。現在怎麼這話反說了呢?讓勞苦大眾流離失所,無家可歸。這麼做能對得起那些在地下長眠的拋頭顱灑熱血的先烈麼?

這哪叫救民於水火之中,簡直是推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是有這麼顛倒黑白的麼?試想佳沃園給的動遷費,根本就不夠買房子的。投標時一擲千金,根本不把錢放在眼裡。但在對待動遷戶,落實到老百姓頭上,反倒斤斤計較,不能多算。一類地區的動遷費還沒有二類地區動遷費給的多!沒錢買房,上哪去住?在街上流浪?會被公安局收容,因為影響治安。本來我們住得好好的,可現在讓我們走,讓我們上哪去?

這跟強買強賣,搶錢有什麼區別?如果無利可圖?為什麼旁邊的中學拍了11個億。國有資產可以不流失,個人財產就可以縮水麼、讓人巧取豪奪麼?歹徒是殺貧濟富的好人、良民,而被搶的反倒是刁民、無賴了。因為在被搶時不能主動配合掏出錢袋………自動把錢交出,把搶變成拿、給或施捨、捐獻,使歹人背上了搶錢的罪名………而遭到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譴責。這就是不覺悟,栽贓陷害別人的名聲!這不是強盜的邏輯,盜亦有道,強盜是明火執仗、是真刀真槍的漢子。這樣的歹人沒的辱沒強人的名聲,他們充其量是擺不上臺面的欺負老弱病殘、欺軟怕硬的偷雞摸狗的讓人不齒的賊!搶錢不叫搶錢叫拿或給!在搶錢時不忘帶個羞答答的面具,猶抱琵琶半遮面,一半人臉、一半鬼臉。賊喊捉賊,無恥的盜徒。這是強權、*的邏輯,把*說成是兩廂情願的通姦;他們又要改寫歷史,又要上演逼良為娼的拿手好戲。

更可笑的是,佳沃園在他們樓下貼出夜間施工告示,說什麼因夜間施工請住戶諒解和支援。什麼意思?讓我們殺豬宰羊去犒勞你們麼?擔酒挑糧去慰問麼?你們不讓我們睡覺、休息,搞得灰塵滿天還有我們去支援,真是太滑稽了!

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們這些人?我們為什麼不在法律的保護範圍內,權大於法麼?我們有產權、房證,房子應該屬於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可是誰來保障我們的利益。要我們顧全大局,識大體,犧牲個人利益搬家,貸款買房,我們本不是負債之人,為什麼要讓們傾家蕩產,負債累累,成為負翁?

就因為我們手中有了讓人看上了的東西,誰在愚民,誰不要臉?

聽說,前幾天有一家下崗工人開的麵館,曾掛上誓死捍衛家園的條幅,結果驚動片警給強摘下來,晚上推土機就把麵館剷平了,早晨,當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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