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和聽你聒噪之間選擇,我寧願喝尿。”莫蘭德一推桌子站起來。“走吧,魯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過皮套。“我也該睡了。希望能夢到龍和玻璃蠟燭。”
“全都要走?”里奧聳聳肩,“好吧,至少這裡還有蘿希。或許我會弄醒我們的小甜心,讓她成為女人。”
拉蕾薩看到佩特臉上的神情。“他連買酒的銅板都沒一個,不會有金龍幣買那女孩。”
“對,”莫蘭德說,“況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讓她成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陽一出,老沃格雷夫就會醒來。他上廁所時一定得要你幫忙。”
前提是他今天記得我是誰。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難地分辨每隻烏鴉,但認人就沒那麼高明瞭。有時他以為佩特是某個叫克禮森的人。“我還不想走,”他告訴朋友們,“再待一會兒。”天沒亮,還有點時間。鍊金術士仍有可能出現,假如他來的話,佩特不想錯過。
“隨你吧。”阿曼說。拉蕾薩又打量了佩特一會兒,方把弓挎上一側細窄的肩膀,隨其他人過橋。莫蘭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著魯尼的肩,才不至於跌倒。對於展翅飛翔的烏鴉而言,從這裡到學城並不算遠,可惜他們不是烏鴉,而舊鎮是座名副其實的迷宮,佈滿縱橫交錯、狹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離,卻得繞上幾大圈。“小心,”佩特聽見阿曼的聲音,河上的迷霧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溼氣重,鵝卵石會滑。”
他們走後,“懶人”里奧酸溜溜的視線越過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帶著銀幣溜之大吉,丟下我跟豬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懶腰,打個哈欠。“啊,咱們可愛的小蘿希呢?”
“在睡覺。”佩特簡潔地說。
“我敢說肯定是一絲不掛。”里奧咧嘴笑道,“你認為她真值一枚金龍?總有一天,我會親自找出答案。”
佩特沒有回答。
里奧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頭的身,她的價位會跌到連豬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時候,你可要好好感謝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沒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眾所周知,里奧受過訓,擅使刺客短劍和匕首。退一步講,即使佩特能殺他,也意味著自己腦袋不保。佩特有名無姓,里奧卻兩者皆備,他的姓氏是“提利爾”—其父乃舊鎮守備隊司令莫林·提利爾爵士,其表兄更是貴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護的梅斯·提利爾,而舊鎮的主人,“舊鎮老翁”參天塔的雷頓伯爵的諸多頭銜中便包括“學城守護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爾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時之氣吧,佩特告訴自己,反正他說這些不過是想傷害我。
東方的霧氣漸漸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識到,天亮了,鍊金術士卻沒有來。他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把東西放回去,不讓人知道,我還算是小偷嗎?這又是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跟安布羅斯和維林問過的那些問題一樣。
他從板凳上站起來,烈性蘋果酒一下子全湧上了頭。他不得不一手撐著桌子,以穩住身體。“離蘿希遠點,”他以此道別,“離她遠點,否則我殺了你。”
里奧·提利爾撥開眼前的頭髮。“我不跟豬倌決鬥。走開。”
佩特轉身穿過露臺,腳步踏在歷經風雨的舊木橋上。等他過了橋,東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紅。世界很遼闊,他告訴自己,買下那頭驢,我依舊可以在七大王國的大路小道上漫遊,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們除去蝨子。我也可以簽約受僱到船上划槳,經由玉門航行至魁爾斯,親眼見識聳人聽聞的龍。我不要回去照顧老沃格雷夫和那些烏鴉。
然而他的腳步還是轉回學城。
第一道陽光穿透東方的雲層,水手聖堂的晨鐘即刻鳴響,響徹港灣,稍後,領主聖堂也加入進來,接著七神殿的鐘聲從蜜酒河對岸的花園傳出,最後是繁星聖堂—在伊耿抵達君臨前的一千年裡,它都是總主教的駐節地。各處鐘聲彼此交融,共同組成宏偉浩蕩的樂章。唉,其實還不如昨晚那隻小夜鶯的歌聲甜美。
鐘鳴之下還有吟唱。每當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現時,紅袍僧們便會聚集在碼頭邊樸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陽。長夜黑暗,處處險惡,佩特聽過上百次唱頌,他們請求拉赫洛於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對他而言足矣,不過,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將旗幟上的寶冠雄鹿換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紅心。假如他贏得鐵王座,恐怕我們都得學唱紅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這種可能性不大。泰溫·蘭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