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3 / 4)

小說:紙上人 作者:上訪不如上網

第71章

自從得知劉家人在報社打聽訊息後,雪蘭她們就提高了警惕,一家人乾脆住進了大飯店裡,雖然也不怕他們上門找麻煩,但能不見面還是不見的好。

很快,雪蘭透過報社收到了劉老爺的親筆書信。信中把李氏的經歷交代的一清二楚,包括戲子出身,出過堂,在劉宅當了二十年姨太太后,拐帶即將出嫁的小姐逃家,還偷取主人的錢財。

劉老爺問,山嵐先生您都知道這些事嗎?

大意是,如果您不知道,那麼您同是受騙者,請將李氏和兩位小姐歸還劉府,劉家一定會狠狠懲治李氏,給您一個交代。如果您知道此事還包庇盜賊,那就請您考慮自己的名聲了。

就雪蘭對劉老爺的理解,他這話說得十分客氣,已經是很給面子了。

一個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攤上極品親戚,也不能再投胎轉世,只能認倒黴。不過鬧上法庭畢竟不好看,雪蘭是公眾人物,多得是閒得沒事幹的人,湊趣也要抹黑一把。這個世上愛無中生有、扭曲事實、惡意中傷的人難道還少嗎?來自後世的雪蘭知道,越是高調的公眾人物越容易被黑,無論好事、壞事統統沒有任何訊息最好了。

所以雪蘭以雪後山嵐的名義給劉老爺寫了一封回信,直言李氏和兩位小姐是不願意回劉家的,所以劉老爺有什麼要求都可以提,萬事都是可以商量的。

幾天之後,雪蘭收到了劉老爺的回信。信裡說得凜然大義,一定要懲治惡奴,追回家中走失的小姐,還希望山嵐先生能夠明辨是非,不要仗勢欺人,‘霸佔’別人的妻女。

雪蘭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大概就懂劉老爺的意思了,如果真是義憤難平,非要抓李氏回家出氣的話,她應該馬上就能收到回信才對,不可能隔幾天才收到,看來還是有討論餘地的。

於是雪蘭回信說,願意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希望劉老爺放過三個可憐的女人。

然後雪蘭就接到了劉老爺的獅子大開口,他要二十萬大洋。

能用錢買來一時的耳根清淨,雪蘭是不吝惜的,她本來也打算跟劉老爺私下解決。他提出一個金額,雙方討價還價,覺得差不多的話,她討回按有李氏手印的賣身契,然後此事解決的神不知鬼不覺,公眾也沒有必要知道。

可劉老爺卻拿著雞毛當令箭了,他提出的數額倒是個雪蘭能拿出手的數字,前提是她沒有捐款的話。二十萬大洋的開口價,還怎麼討價還價?

雪蘭也不怕撕破臉了,在回信中寫了劉家男人為了升官發財,把女兒送給變態當玩物的事情。你敢告我拐帶別人妻女,我就敢告你買賣人口,你他麼還想升官發財,做夢去吧。

劉老爺自然氣得不輕,寫信來大罵特罵,我以為你是什麼人品清俊的人物,居然還好意思寫大俠行俠仗義,我看不過豬狗之流,品格低劣的無恥之徒。

雪蘭這次根本懶得回信了,沒看出來劉老爺還是個狹促的大嘴巴。

然而事情平息了半月之後,一份大報紙上忽然曝出了一則訊息。

標題就是大作家雪後山嵐放蕩無恥。

作者叫林源橋,這個人曾在雪蘭寫《冰凍千年》的時候,站出來捅過馬蜂窩,被眾人唾罵後,他銷聲匿跡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又冒出來了。

文章用一種站在高處鄙薄他人的語氣,詳細地介紹了林海潮聲這個人物。口氣嘲諷至極,簡直是剜心刺骨、百般羞辱。

說她戲子出身,做過賣身妓女,勾搭了一位憨厚的先生當了他的姨娘,婚後好吃懶做,穿金戴銀,打罵下人,掐尖惹事且愛跟外男眉來眼去。有一次,家裡太太責罵了她幾句,她就偷了家裡的錢財,並拐帶兩位小姐逃走了。

後來不知是她自己憑藉狐媚的辦法勾搭了雪後山嵐先生,還是教唆女兒勾搭了人家,又或者是母女一同勾搭了人家。反正唱曲紅了,還曾北上巡演。原主家發現此事後,就寫信告知了雪後山嵐,誰知他不但寫信責罵原主,還捏造無中生有的故事汙衊人家。

最後他提及了劉五姐,說‘憨厚先生’剛滿十六歲的小女兒就叫劉五姐,還拿雪後山嵐給劉五姐的小說作曲說事。什麼原本是富家千金,小小年紀本該乾乾淨淨,什麼也不懂,如今竟然寫妓女、妓院的故事,男男女女,放蕩無恥的劇情信手拈來,實在是讓人感慨。

通篇讀完這篇文章後,雪蘭就一個感覺。

每天都被說跟媽媽和姐姐亂搞男女關係該怎麼破?另外,自己跟自己有曖昧,聽上去好像很高階大氣上檔次呢。

很快,雪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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