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報答師父之深恩也!”
老和尚再乘機進一步教他如何見母; 如何復仇; 他在見到母親後的第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我說起來,冤有天來大,仇有海樣深!我父被人謀死,我母親被賊人佔了。我師父法明長老教我在江州衙內尋取母親。”
一口氣說出來的啊! 不需要試探; 不需要考證; 說的清清楚楚。
這個時候,溫嬌小姐倒吸一口涼氣; 這復仇的終還是來了。
小姐自見兒子之後的表現是: 心內一憂一喜; 喜; 當然是兒子還活著; 憂呢? 當然是她和劉洪的緣分就要走到盡頭了。
小姐問:“有何憑據?”
玄奘道:“血書為證!”
小姐在看了這個血書之後; 轉變是非常大的; 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 叫玄奘去京城外公家報信來捉拿賊人。因為她知道末日已經來臨。瞞不住了。
小姐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轉變? 這個契機究竟是在什麼地方?是在小姐看到玄奘拿出的血書之後!因為小姐當年寫的血書,和玄奘現在拿出的血書應該不是一樣的。
這一點,對於幕後的操縱者來說,簡直太容易做到了!
凡棄嬰; 留下的信件,多半不會是真,拋棄的原因; 五花八門; 最多隻有棄嬰出生的時間是真的。原先的血書並沒有“報仇”內容,而現在的卻有,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小姐才會有如此大的轉變!
否則; 就無法解釋:小姐有18年的時間,完全可以寫信回去,為什麼一直都不寫呢?!
現在,無論小姐是什麼態度,那個老和尚都可以繼續指導玄奘去報仇!根本就無法逆轉!
在整個過程中,那個老和尚最為關鍵!因為他也可以去告狀; 但是他沒有!他卻一直在導演這個棄嬰長大了當和尚; 尋親報仇這一幕!
因此,可以肯定地說,要是沒有這個導演; 唐僧根本就報不了仇! 並且絲毫不存在半點報仇的可能性!所以說,這個老和尚才是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
這個老和尚,應該是這一事件的總策劃者——觀音菩薩安排來的一個人。
最後的結果是: 玄奘去京城外公家報信; 捉了劉洪; 拿到江邊; 活生生的剜取了劉洪的心肝!
這個故事究竟說的是什麼意思呢?這個故事真正想要說的是: 唐僧親手殺掉了自己的親身父親; 逼死了自己的親身母親!
劉洪被捉的時候; 丞相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羞見父親,就要自縊。玄奘急急將母解救道:“兒與外公,統兵至此,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
玄奘啊; 他當然不能理解。
後來; 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人應該算是團圓了; 可溫嬌小姐還是自盡了!
為什麼會是這種結局?
因為溫嬌小姐對父親說過這樣一句話:“吾聞婦人從一而終。”
人之將死; 其言也善; 我相信溫嬌小姐說的是真的。
何況光蕊還魂復活後也說:“更不想你生下這兒子。”
(7) 觀音菩薩的黑帳
關於唐僧的身世之謎,前面已經推出了以下3個結論:
1。 唐僧不是陳光蕊的兒子。
2。 唐僧是那個水賊劉洪的兒子。
3。 唐僧報仇,是由這一事件的總策劃者觀音菩薩安排的。
只有這樣理解,邏輯上才是清晰完整的。否則,若只按表面文字,就必然漏洞百出,完全說不通。
以上的結論,雖然在邏輯推理上是通順的,但有的朋友可能會問:你有沒有什麼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呢?當然是有證據的。
要證明唐僧不是陳光蕊的兒子,證據有3:
1。 陳光蕊結婚僅8——18天就死了。而溫嬌小姐居然已經確認懷了孕。
2。 第37回說,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僅3個月出生的。(這就足以證明了。)
3。 但有的朋友可能會懷疑,這個時間上是不是作者有筆誤?我可以肯定地說,這個時間上沒有任何筆誤!
陳光蕊結婚的次日,就赴任去了。這有明確的時間記錄:“離了長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氣。”正月、二月、三月絕對是春天,“暮春”,最遲不會遲過三月。
而溫嬌小姐棄嬰江中的時候,是幾月?原文:“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貼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