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部分(2 / 4)

小說:不死凡人 作者:水王

李逸仙的過往到底如何,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決定,我只需要知道我們有了同樣的目標——殺了大司命!

李逸仙帶我來到了一處小山,我看到了一個用刀砍柴的少年。李逸仙說,他的賭注,都壓在了這個少年身上,剩下的時間內,他將盡可能為這個少年鋪好道路。

我冷笑出聲,因為這個少年實在看不出來有任何的特點,就跟芸芸眾生一樣,甚至連大宗門中的普通弟子都比不上,就算有著無數奇蹟發生,他也不可能強過大司命。

然而,我沒有多餘的選擇。我不相信那個少年,但我相信李逸仙。

再往後,我一邊看著這個少年的成長,一邊按照著李逸仙的計劃開始佈局,讓一切都如同預想中的那樣進行。

這個少年是如此的慵懶,是如此的不堪,是如此的洋洋自得。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將面臨著什麼,竟然可以每天都露出笑容。

我有時候真的想殺了他,取而代之。

不論怎麼看,李逸仙都才是最後資格去殺大司命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要強。就算他所剩的時間不多,也有諸多的辦法讓他延續生命。可是,他還是選擇了那個平平無奇的少年。

這樣一個人,有什麼資格去殺大司命?恐怕他連站在大司命面前的資格都沒有。

可後來,那個少年變強的速度開始出乎我的意料,並且越來越快。

當孤霞湖一戰時,我就不得不承認這個人擁有著去殺大司命的資格,李逸仙之所以會選擇他真的不是沒有道理。

我將我所有的賭注,也壓在了這個不再是少年的身上!

這個名為王石的人,承載著所有人的希望!

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是我人生的禍首(五)

我死之後,不會有花盛開。

我死之後,不會有候鳥飛過,不會有魚兒遊過,不會有人從此處踏過。

我死之後,不會有人記得。

我死之後,春風不來,夏雨不落,秋霜不凝,冬雪不舞。

我死之後,都不會化成一抔土,只會消失的乾乾淨淨,不留下痕跡。

若是人死之後就會進入地獄,那我這樣的人就會進入比地獄還深的地方。不,應該是隻有我這個人,才會進入到那種地方。

這一切,都是我罪有應得。

這一切,都該是我的歸宿。

我未曾善待過這個世界,這個世界也未曾善待過我。

我從降生下來的那一刻開始,我就是災禍。這個世上唯一愛我的母親,沒有來得及跟我說一句話,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死了。我的母親因我而死。若是沒有我,母親或許就不用死。

走出千里寒色,我走到哪裡,哪裡的人都會主動避開我,好似我是有別於人的妖魔。我明明跟大家長的一樣,我卻總是被另樣對待。

我不明白別人為什麼要用那種眼神看我,我走上前去問某個人,那人卻從懷中掏出了一把刀,可惜,死的是他。

因為這件事情,越來越多的人懼怕我,我就像是瘟神。

從那時起,我就明白了很多的事情。

人會根據表觀做出基本的判斷,從而做出一系列基本的反應,並且根據發生的事情愈發肯定自己的判斷。至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他們並不是真的在乎,他們只在乎自己的本能感受而已。

大多數人,都是很愚蠢的,並不是愚昧無知,而是愚蠢。

這應該就是大司命想要擺脫“人”這個種族的原因。

又有誰能夠忍受住這種愚蠢,始終都陷在愚蠢所造成的骯髒之中呢?

人是愚蠢的,欺騙他們是一個格外容易的事情。可是我並不想欺騙他們,我想看看他們的愚蠢是由什麼造成的,我想看看他們到底在恐懼著什麼。

但凡是敢對我懷有敵意的,我都會將他們殺死,包括啼哭不停的孩子。

我走出千里寒色的第三天,雙手就沾滿了鮮血。對於生而知之的我,這些人根本就沒有辦法反抗我,只能將我奉為妖魔。

於是,當人們再面對我時,不會再表露出任何的敵意,更深的恐懼讓他們學會了屈服。

妖魔變成神佛,是這樣容易的一件事情。

不過從那時起,我就喜歡上了一個遊戲,帶上不同的面具,代替某個人進入到其生活之中,看看他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面具,真的是一個好東西,我無往不利,可以成為任何人,窺探到他們的內心。可我越看,就越覺得人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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