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處跟在人家的後面走。尤其是同性戀問題,西方出於宗教信仰很極端殘酷,美國現在也有幾個州不承認同性婚姻。但中國傳統文化對此顯得中庸,我們要對自己的文化善加利用,完全可以比美國超前一步,這是我們改善人權的實證。”(25)
以上部分就是李銀河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上的第一類行動。而後來她對同性婚姻提案的積極上傳則是第二類行動。有關同性婚姻提案,筆者需要強調一句,它至今沒有成為真正的提案。之所以叫它提案,因為它的目的是要成為正式提案。如果它能夠成為正式提案,那無疑會加快同性婚姻問題的立法程序。而這個提案的“始作俑者”正是李銀河。
2001年“兩會”期間,李委託上海一名人大代表將“同性婚姻法案”帶進了人民大會堂。不過,按照有關規定,一份提案只有經三十名代表複議簽字才能成為人大正式提案,否則,無法引起政策制定者的注意。這位上海代表事後給李的回覆信中說:“我沒找到足夠複議簽字的人,只能交給提案委員會了。”於是,李銀河等人又一次失敗了。(26)
此後幾年裡,李又進行了幾次類似的活動。不過,從印象上看,她的那幾次行動並沒有經過精心的準備,既無長時間的醞釀、預謀,也不堅決、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