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板嗎?一點都不木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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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舉幾個例子吧。都是今天在書評區看過的。事先說明,沒有對噴的意思,咱們心平氣合的來一回“學術討論”。
比如有一個讀者,吐槽主角天下至圓之說,就自配涯州,太過牽強。他說打斷了皇族的腿都沒事。瘋瘋顛顛也沒事兒,就一個天下至圓就不行了?
兄弟,我給你說一個事實。
元末宰相脫脫所整理的《宋史》全書一共: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二百五十五卷。
本紀就是兩宋皇帝的日常還有國家大事。這個自然不用說,是要第在第一位的。
志,則是介紹兩宋的地理天文、禮樂儀衛、選暗官制,食貨兵守等等的文獻。
表,和列傳這裡不提。
只說這個志。包括了兩宋的方方面面,那麼地理、天文、禮、樂、儀、衛這些介紹,哪個排在首位呢?
天文!!天文居首、律歷其後。
這樣一說,你可能就明白天文在古代,至少是宋朝的重要性了,也應該理解“天下至圓”這句話的分量有多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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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種馬說。
好像吐槽這個的還不少(多為女性讀者)。
種馬嗎?一百八十五萬字才有孩子,一百八十五萬字才剛要主觀開葷。這特麼要是種馬,我也是沒招兒了。
這是一部男人書,全書寫到這裡,我敢保證,女性角色把對話、表情動作都加一塊兒,絕超不過五萬字。還種馬。
哦。。。。
你們可能會說,都四個了,還不算種馬?
好吧,如果這算種馬,那麼我告訴你,要是按照你們的邏輯去考究,主角還必需種馬。。。
因為在古代,一夫一妻那是平頭百姓的事情,要是有錢人,士大夫,皇親國威一夫一妻,那特麼事就大了!
就算男的再愛自己的老婆,不想納妾,老婆都不幹,不跟你一哭二鬧三上吊,算你抄上了。
因為不管男人願不願意,不納妾對於正妻來說,就是她責任,是失德,是善嫉。是要被人唾罵的。這個鍋正妻就算不想與人分享自己的男人,她也不想背。
失德的後果不光是名聲不好,而且還有實際利益的牽扯。因為失德是“七出”之罪,哪天惹男人不高興了,隨時可以評這一條休了你!
當然,七出三不去。如果你有“三不去”保身,你不用怕這個。但這畢竟是少數,多數正妻是不敢失這個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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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日”
我可沒罵人啊,我只是說“日”這個字。
有讀者說挑毛病,古人聽得懂‘日’?太出戏了,帶了一波好節奏。
那麼咱們來說說日這個字。
說到日,不得不提另外一個字“”
這個字。。。。。不太文雅,不過一般“有點學問的”男人都知道是什麼意思。
讀“cao”四聲。字如其意,入肉。。。。
可是,古時這個字卻不讀‘cao’。
讀。。。。。“ri”。
許多古籍,還有《康熙字典》都有記載。而且意思和現在的“日”相同,都是粗話。
有意思的是古人還用它來形容別的。
“攮(nang)”就是粗話裡的“吃喝”的意思。
原文中,蒼山要是寫“!”那以現在的讀音,就太直白粗鄙了。所以還是“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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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巷御街,自宣樓一直南去,約闊兩百餘步,丙邊乃御廊,舊許市人買賣於其間,自政和間官司禁止,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兩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杈子之外。杈子裡有磚石砌御溝水兩道。。。。。。”
這段文位元組選自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原文。
用來回答一位創世書友的疑惑,我在書中描寫開封繁盛的時候寫到:御街寬餘百丈,他認為不可能,現在也沒三百米寬的馬路,古時怎麼可能?
只得拿古人的牙慧來回答。
孟元老在文中道:“約闊兩百餘步。”
古時的一步,是左右腳各行一步,也就是現在的兩步。標準是一點五米,換算下來,正好三百多米,百丈有餘。
這不是蒼山胡編亂造,最多隻能算孟元老吹牛逼。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