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你就那麼有把握拿下密蘇嗎?”米歇爾問道。
“應該可以。”奧斯曼自信的說道。
奧斯曼和凌格,帶著兩隻豹子已經深入東部山脈近一百公里的地方。這裡樹高林密,同無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閃電豹特別的興奮。
可奧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無名森林裡,到處都是陷阱和危險,東部山脈就差太多了,雖然這裡也有一些危險的生物。
“凌格,拿地圖看看,從這裡走到密蘇是多遠、按我們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奧斯曼看了看頭上的樹梢說道,這裡幾乎看不到陽光,樹木為了生長而需要陽光,只好拚命向上長。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們倆前進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時間。”凌格看了一會地圖說道。
奧斯曼皺皺眉,太慢了,一個來回就要二十天,他對這種速度根本無法接受。
“為什麼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順著山脈走,騎兵一天至少可以走兩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問道。
“飛鷹族,因為蠻族之中有飛鷹族存在,我們行軍,不可能不被他們發現的。”奧斯曼說道。
凌格點了點頭,飛鷹族的戰鬥力普通,而且數量也不是很多,但他們擁有飛翔的能力,作為偵察兵,實在是沒有比他們更合適的了。
“我們來這裡找什麼?你想找能在森林裡用的坐騎?是老虎,還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興奮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雖然跑得快,但它們的持續能力太差,另外,它們馴服起來也比較困難,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讓它們聽話的。”奧斯曼說道,他今天到這裡,的確是為部隊找坐騎的。
“那用什麼?”凌格低下頭問道,看來他想像中的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