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權威的部落負責人出面,經過討論最後商定:要想抵禦外來部落的欺負,就要有強大的男人來保護部落。所以那些身強力壯的男人都肩負著保護部落,保護弱小女人的責任。
據說,那時人們在結婚時,往往會有很多部落來搶婚的習俗。有一次,有個弱小的部落裡有人要結婚了,果然在結婚那天,有外族人來搶婚。誰知道,結婚的這個年輕人身強力壯,很有力氣,不一會就把那些來搶婚的人打的哇哇直叫,新娘子也因此更喜歡這個力壯善戰的男人。據說從那以後,女人選擇結婚物件的時候,主要是看該男子身體是否強健、身高是否有否偉岸。看他是否能否保護好自己具,她們對男人的體身高要求一般是一丈為標準的。在古代,一丈大約等於七尺,所謂七尺男兒也是由此而來。據說,只有達到這個身高的男子,才有可能抵禦外人來搶婚,女人認為嫁給這樣的男人會很安全很可靠。所以,當時的已婚女子都習慣地稱自己的男人為〃丈夫〃就是這個原因。
除此以外,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在我國母系氏族社會時期,由於村落里人們的婚俗習慣。男子到了婚配期,就要嫁到女方所在的村子,與女方一起住在事先安排好的〃洞房〃裡。為了防止別人搶婚,需要將結婚的男女關在一起磨合一段時間培養夫妻感情。在磨合期間,男子要承擔女子要乾的家務,同時,村落裡還規定:已婚男子無論手頭在做什麼活,都要與妻子保持 〃一丈〃以內的距離,以便隨時保護妻子不被他人搶走。這是〃丈夫〃一詞的另一說法。後來,就逐漸有了“丈夫”這一稱呼。無論是古代還是現在,丈夫就是有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