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后妃傳中說他“怠於政事”,辦公時“置張貴妃(張麗華)於膝上共決之”。我本人就欣賞得一塌糊塗。能閱兵時做詩、能聽政時把美女抱在腿上,是何等瀟灑! ⊙李敖·《中國命研究》 跟貼: 老爸李敖的體內永遠都會燃燒著“激情之火”,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支將自己的肋骨折下點燃的火把……他的文字在向世人傳遞著熱量,靠近他,任何“冰涼的小手”都會不再“冰涼”。

酒 味

女性對男人喝酒的心態頗為微妙。一方面她們欣賞男人喝酒的姿態,那副陶然自得的表情覆蓋了平素的猥瑣和冷漠,儘管粗糙的面板毛孔裡盛開出密佈的紅色脂肪瘤,但顯示出了相當的雄性本能。但另一方面,她們十分厭惡酒鬼身上的那股酒味,這卻是女人們非常一致的反應。 說也奇怪,聞著那麼醇香的白酒,灌進腸胃裡,味道逐漸就變了,酒的度數越高,反而倒衝起來的味道就越大,而最終被一股純正的潲水酸味密密覆蓋。對這股正在進一步發酵的沼氣,喝酒人由於鼻腔充血,味蕾麻木,早就找不到北了,他們只是一味地海喝,目放精光,並把發酵的氣體連同豪言壯語噴到女性臉上,偶爾還夾雜著些許“標點符號”。 這些飛濺而來的唾沫星子,熱熱的、粘粘的,但女性們不敢去擦。並不是怕得罪酒鬼,而是一擦就更加大了汙染的面積,女人們頻頻上盥洗間,實在忍受不住,一般都提前告退。這實際上是她們離去的真實原因。 更進一步,酒味還可以在全身散發出來,並與汗腺混合,構成一股無法命名的味道。但喝酒人已經飄了起來,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回到家,一把就把女人抱住…… 因此,我對酒鬼的女人一律敬而遠之,並抱以深切同情。 反之,即使已經有酒癮的女性,喝起酒來也要文雅得多。更奇怪的事情還在於,女性對酒精好像具備天然的免疫力,這一直是民間流傳甚廣的說法。其實這並沒有任何科學根據,惟一的原因是她們喝酒的次數沒有男人那樣頻繁,因而肝臟功能相對較好。她們喝酒後,熱力把化妝品的氣息蒸發出來,在周圍形成一層浮動的氤氳,並媚力四射。跟這樣的女人接近,是男人們求之不得的快事。 很多人喝酒沒有酒品,常常拿高階紅酒兌飲料,這是一種浪費美酒的無知行為。至於女孩子不顧形象,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是一種很幼稚的行為。 發貼: 陶淵明的惟一過分了的嗜好是他喜歡喝酒,並寫了太多的和酒有關的詩。在他一百一十四首的五言古詩裡,酒字出現三十一次、醉字七次、醪字三次、酣字三次、酌字三次、醇字一次。他的兒子都是笨蛋,沒有一個能“臣得其酒”式的繼承他的一切。他在六十三歲時死去,死前寫“自祭文”,說“匪貴前譽,孰重後歌”,表示對生前死後的聲名都不在乎。這種曠達,在他《輓歌詩》裡也如出一轍:“千秋萬歲後,誰知榮與辱?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 ⊙李敖·《中國命研究》 跟貼: 老爸李敖年輕時好酒,據說酒品極高……陶淵明的兒子都是笨蛋,是因酒之故;李敖的女兒性格如同老子一樣剛烈,可能也是因酒之故。

首飾的光亮

有關首飾的話題非常繁雜和專業,普遍現象卻是有目共睹的——新新人類中的“壞女孩”以及大齡女人,基本跟首飾不沾邊。二十五至四十歲這個階段的女人,是首飾消費的主力軍。 前民主德國詩人格里高勒·菲魯在華麗的首飾光芒下幾乎難辨東西了,他在《戒指》一詩裡來了個愛屋及烏的做法——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遠遠地 扔進摩爾道草原。 我在山丘間狂奔, 為把它尋找。 這樣,我學會了奔跑。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掉在了海底。 我潛入波濤翻滾的大海, 為把它找尋。 這樣,我學會了游泳。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拋向群星。 我雙腳從地而躍起, 為把它找到。 這樣,我學會了飛行。 女人的戒指能夠成為男人前進的指南針嗎?如此加重戒指的負擔,嬌小的手指怕是吃不消的。男人在首飾的面前還可以學會更多,但首先必須為此付出一筆銀子給心上人買戒指,卻是不爭的事實。“穿金戴銀”的模式已經被有識階層視為惡俗的標誌,以至於富婆們也不得不收斂在這方面的愛好,僅以“物以稀為貴”的原則展現自己的富足。一根價值不菲的項鍊、一隻罕見的戒指就能說明實質。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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