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潛到了五十五米的深度,如果換了她,那最多也只能再潛十多米的深度了,否則就會出危險。
蘇雪雖然對張燦不太喜歡,但也不至於把他弄死,所以還是有些猶豫,要不要再潛到更深處,張燦穿的潛水服是不足以再潛到更深的地方了。
不過張燦自己還是很興奮的在她身邊遊動著,看到蘇雪停下來後,就望著她打著手勢,那意思是怎麼不下潛了?
蘇雪猶豫了一下,看到張燦樣子很輕鬆,顯然沒有受到水壓的干擾,倒是有些好奇,猶豫了一下,然後就再潛下去,張燦一喜,又跟著下潛。
他的身體自然是沒有半點影響,上次徒手就潛到了一百米過的深度,這穿了潛水服,這點深度自然就更不是問題了。
蘇雪再潛五六米後,達到六十米的深度後,就把速度放得更慢了,以免張燦有危險,在這個深度,如果出了危險,那其實是致命的,因為水深和壓力,無論你技術怎麼好,潛上到水面的時間至少就要花五六分鐘,如果再深,速度只有更慢的,一百米的深度,一般來講,潛到水底再潛上到水面,所花的時間大致最少是要二十來分鐘,技術差的差不多要半小時以上。
所以說如果在深水裡出事的話,最容易就出人命,等到把人弄出水面時,就已經氣絕了,再救都晚了。
蘇雪就算再瞧不順眼張燦,可也絕不想害他的命,潛到六十米後,就把速度放得極慢,不過張燦倒是比她輕鬆快速得多了,左右擺動著手腳,慢慢往下潛著。
蘇雪跟他通不了話,她身上有通訊器,但張燦的潛水裝置上沒有,又問不到張燦的感覺,但看張燦顯然是沒有受到影響,跟之前一樣,不過潛水遊動的技巧卻是熟練得多了。
張燦也只不過就是上次潛到深水過,所以在深水中,他的經驗幾乎是空白,又因為他覺得他無需在蘇雪面前做多少隱瞞,只要在蘇雪承受不住的時候,他再表現出不能承受的樣子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