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軍行稍便,不爭漢江門戶,沒有防備到日本藉此挑起戰爭的。③
清政府決定出兵援朝時,即據1885年《天津條約》第三款之規定,命駐日公使汪鳳藻照會日本政府,說明此次出兵是應了朝鮮政府之求,依照的是“保護屬邦舊例”,並保證“一俟事竣,仍即撤回,不再留防”。④
日本政府久欲控制朝鮮,苦無藉口。而今,朝鮮內亂,中國出兵,正好給他們侵朝提供機會。其實,在中國宣佈出兵的前一天,即五月二日(6月5日),日本政府就召開會議,秘密決定出兵朝鮮,對中國宣戰。當天,指揮這次戰爭的參謀本部“大本營”成立;經天皇批准,駐守廣島的第五師團以保護日本僑民為名開赴朝鮮。就在中國援軍抵達牙山時,日軍先遣部隊也在仁川登陸。
五月十三日(6月16日),仁川登陸日軍已達七千人。到五月二十三日(6月26日)日本政府對中國政府釋出“第一次絕交書”時,在朝日軍已達一萬多人,是中國援軍數量的七倍,而且控制了漢城周邊及漢城至仁川一線的戰略要地。
中國援軍困守牙山一隅。前,無須進——因為聞中國援軍登陸,全羅造反者已如鳥獸散;後,無所退——仁川被日軍扼守,再奪仁川力不能及。
中國政府面臨兩個選擇:要麼從朝鮮撤軍,放棄宗主國的尊嚴與權利;要麼救援孤軍,增兵朝鮮,在境外與日本人一決高下。
日本人則惟恐天下不亂。
六月十二日(7月14日),日本政府宣佈“第二次絕交書”。
六月十八日(7月20日),日本駐朝公使大島向朝鮮政府發出最後通牒,敦促朝方將中國軍隊趕出朝鮮,並限兩日內答覆。
更遠大的戰略目標似乎尚未確定,但清政府已將解救牙山守軍視做當務之急。
六月十九日(7月21日),清政府僱用英國商船“愛仁”號載記名提督銜總兵江自康所率仁字營及北塘護軍共1150人由大沽口啟程,渡海赴牙山。六月二十二日(7月24日)清晨,部隊平安抵牙山。
六月二十日(7月22日),另一艘受僱英國商船“飛鯨”號載北塘護軍700人由大沽啟程東渡,六月二十二日(7月24日)午後船抵牙山。
六月二十一日(7月23日),第三艘受僱英國商船“高升”號載淮軍仁字營幫辦高繼善、營官駱佩德及吳炳文所率兩營1100多名官兵由大沽起航,駛往牙山。這一船中國官兵誰也料不到他們踏上的竟是一條不歸之路。
陸軍,在交戰的背景下乘坐運輸船跨海出征,本身就存在風險。身為直隸總督與北洋大臣的李鴻章當然估計到了這一點。他之所以僱用英國商船運兵,就是想借助英國“中立國”的掩護。此外,為了增加保險係數,他又命北洋海軍派軍艦護航。受命參加此次護航的為巡洋艦“濟遠”號、小型巡洋艦“廣乙”號和練習艦“威遠”號。
客觀形勢或許是運兵船與護航艦並不在同一個港口(運兵船發於大沽,護航艦發於威海),主觀理念卻已呈現了三心二意,因而當“愛仁”、“飛鯨”、“高升”三船次第東渡時,六月二十日(7月22日)由威海起錨的護航艦隊並未在海上與它們會齊,更未曾編隊隨護,而是先行駛抵牙山。“護航”一說,完全落空。所幸的是,“愛仁”號、“飛鯨”號一路平安,沒有撞上日艦。而最後出發的“高升”號,恰恰在六月二十三日(7月25日)晨遭遇了“豐島海戰”的劫難。
在此,我們不準備詳細複述“豐島海戰”的經過。但殘存的歷史記憶畢竟留下最簡單的刺激:其一,日本人不宣而戰,打響了第一炮;其二,日本艦隊在噸位與火力上佔有絕對優勢。
由於日方佔絕對優勢,再加突然襲擊,中方敗績,勢屬必然。結果是:“濟遠”號負傷,撤出戰鬥;“廣乙”號負傷擱淺,官兵焚艦登岸。兩艦陣亡四五十人,傷八十餘人。
就在“豐島海戰”炮聲隆隆的時候,“高升”號商船與“操江”號炮艦駛入戰區。雖然“濟遠”艦向兩船發出了“我已開仗,爾須速回”的旗語,但“高升”號的英國船長高惠悌及臨時搭乘此船的德國退役軍官漢納根在事後的回憶中都沒有提及“濟遠”號發訊號的事。“操江”艦顯然接到了訊號,於是減速、調頭,力圖向回駛去。這時,赤日高懸,已到了上午九時左右。
一艘日本軍艦——“浪速”號,已經插入到“高升”號與“操江”號之間。“高升”號船長高惠悌堅信自己的船是英國船,又高掛英國國旗,故足以讓它免受一切敵對行動的威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