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棄婦從商記 作者:雨霖鈴

是無意的,聽你所言,只是為了回去跟他家小姐說是從廣元購買的,應該無礙的。”齊修遠把她掐醒,抱著她喂她喝水,低聲安慰。

洛雲瑛淒涼地苦笑,難過地搖頭,她把整個過程從頭到尾說了,又道:“那人開始說那些話,只是為了引我上勾讓我放鬆緊警惕,修遠,除了以一賠十,有沒有別的法子可想?”《

br》 律法明文規定,沒有可想辦法,更麻煩的是,律法怕違規之人拖延賠償,還明文規定,賠償款三天內付清,否則,商號當家處以腰斬之刑。這是因為商業發展之初,欺詐盛行,朝廷只能嚴懲重責。

“瑛瑛,沒事的,我來想辦法。今天你正常營業,那人必不會自己前來,會換了一個假裝是他主人的人前來,你裝著剛知道,大驚失色,然後答應賠償,但是要拖延時間,拖住他,我出去想辦法,你不用著急。不用慌,就算是賠償三千兩銀子,我齊家也拿得出,不是大事。”齊修遠抱住她,輕輕地撫著她的鬢髮。

他溫和且平靜的心態感染了她,洛雲瑛慢慢鎮靜下來。

齊修遠走了,洛雲瑛開始寄希望於,一切只是自己多疑了,那人是無意的。但是,已時,來了一個手拿那份契約書的中年人,一切如齊修遠料的那樣,那人自稱是昨天那人的主人,說洛雲瑛欺詐違約,要洛雲瑛按貨款一賠十,否則,衙門見官。

洛雲瑛當場涕淚交流,實在無需作戲,三千兩銀子啊!把她賣了都不值這個價,沒有齊修遠在身邊安慰她,她哭得天昏地暗。首飾店裡幾個顧客本來異樣地看著她,認為她做人不實誠,後來聽她悽悽地訴說實是無意,並不知大淵這一律法,便又一齊同情她了,買賣正常做下去。

洛雲瑛哭了許久,抽抽噎噎答應賠償,又哀求那人寬限時日。

“好,看你一個婦子可憐,我就答應你,不過,律法明文規定,最多三天,第三天你若不給我銀子,我就上衙門告你。”

那人就是昨日那買家丁甲的師弟丁乙,丁乙也不走了,自已拿了張凳子,就那樣一直坐在洛雲瑛的店裡,這麼一個人門神一樣坐著,很影響生意,洛雲瑛又氣又恨,不停地暗罵自己太蠢,逐利之心太重,三千兩銀子,約等於人民幣九十萬元,不是小數目,三天之內要交付,她急得幾乎想上吊。

現在只能寄希望於齊修遠了,她不知齊家的家底有多少,能籌出這個數目嗎?

齊家的家底不只這個數目,祖上遺傳的田莊極多,但是,齊家祖上是有爵位之人,為規避律法,一旦犯事抄家,子孫能有所保,所以齊家添置的,多是祭田,按大淵朝律法,大臣犯事抄家時祭田也不查抄罰沒,只是祭田既為保祖宗享祭,買賣這方面也卡得極嚴格,需得上官府備案上報,經重重稽核才得以買賣,三天之內賣出,根本不可能。

不賣祭田賣其他田地,又是急切中賣出,根本湊不夠三千兩銀子,只能賣宅第了。

“好啊!你

……你個逆子,你要我為了幫你那個……你要我賣宅子?”齊輝氣得發抖。

“爹,求你了,孩兒以後加倍努力,再贖回來就是。”

“我不管,要我賣宅邸,不可能,你給那鍾瑛瑛迷住了,你自己想辦法,或許,你去找鍾崑山,他鐘家是經營茶樓的,多的是現銀,就算手裡沒有三千兩銀子,茶樓也容易轉手,再不然,你找杜飛揚,他是鍾瑛瑛前夫,這些人,哪個都比你有責任背這個債務……”

齊修遠抿唇,忍了半晌啞聲道:“爹,瑛瑛自她孃親去世後,在鍾府裡,連個三等丫鬟都不如,吃食衣物還靠著孩兒接濟,爹你又不是不知,鍾伯伯怎麼可能……杜飛揚更不可能了,孩兒本想找天澤求助的,可是他上廣元進貨了,爹,孩兒求你。”

齊修遠重重地磕下頭去,一下,兩下,三下……

他額頭磕出淤青了,齊白氏心疼,看向齊輝無聲地哀求。

齊輝何曾不心疼,齊修遠是他唯一的孩子,學問好,品貌好,是他的心肝寶貝,否則,哪能這許多年了,由著齊修遠離經叛道對鍾瑛瑛作小伏低。實在是拗不過,重責又捨不得,只能妥協。

可是這次不一樣,賣了宅子,他們上哪安身?這還好解決,問題是,這是祖居,幾代人傳承,幾經修葺擴建,才有了今日潯陽世家齊家的規模,他的兒子卻要逼他賣掉,只為了替那個聲名狼藉的女人還債。

齊修遠還在磕頭,額頭已滲出血水,齊輝實在不願就這樣又被兒子逼得讓步,他咬了咬牙,道:“要我賣宅子也可以,你答應我一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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