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但是,有的時候,儘管只是一些瞬間,我在路上走著,而風突然吹起,無數金黃色扇形的枯葉飛舞起來,旋轉著落到潮溼的街道上,像電影慢鏡頭裡那樣緩慢優美,那樣的時刻總是會有一個一個音節在我喉嚨裡堆砌,直到我不自覺地輕輕的念出來:L…y…l…e。
10) 早午餐
9月最後一個週末的早晨,我收到他發到我公司郵箱裡來的一封郵件,只有幾個字:I miss you。我實事求是的回答,me too。然後又是沒有一點音信的5天時間,直到十月第一週的星期五,我收到一個快件,橙色盒子裡一條藏藍色的大絲巾,上面是頗有浮世繪風格的帆船圖案。一封短箋,告訴我,他回來了。
我故作大方的給他打了個電話,純然問候性質的,同時謝謝他的禮物。一份恰到好處的手信,選的既不輕也不太重。而他說,他想見我。
我回答得很乾脆:“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
“為什麼?”
“晚餐時間在曼哈頓找一個沒人光顧的餐廳肯定更難,而且我還要記住不能在公開場合叫你的姓氏。”
電話裡傳來輕輕的笑聲,“你誤會了,從頭到尾。La Table de Michel Joel是個好餐館,定位子用的是我秘書的姓。”
儘管有點開心,我還是說:“Anyway,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沒有說下去,後半句話是:因為夜色裡我可能會幹一些第二天一定會後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園晨跑,我們可以一起吃brunch。”
“幾點?”
“10點或者10點半。”
“10點半見。”他說。
於是,我們訂下約會。第二天早晨,我跟一個同事一起去公園跑步。楓樹葉逐漸紅的層林盡染。那年雨水多,公園裡的顯得清清。早上天氣,我穿了厚運動衣褲,帶了手套。10點多的時候,有了些陽光,他坐在公園附近一個餐館的露天座。看見我,不笑不說話,示意我坐下。
我沒有吃早飯,慢跑了將近40分鐘,兩頰紅潤,餓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著一杯水,站著一口氣喝完,然後氣喘吁吁的跟他說,早上好。我一邊坐下,一邊叫waiter點菜。他看著我,我脫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過去,慢條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細長,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來了,我吃的風捲殘雲。在那個年紀,我總是胃口很好,肚子餓的時候總是有點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說是象徵性的陪我吃一點,又讓我私底下慚愧了一小下。我記得,當時的我總是為了類似的事情慚愧,直到後來漸漸發覺這個男人簡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東西從來就不一樣,至少,我從沒有聽到他說餓這個字。
吃完飯,我們在公園牽著手散步,在一條沒什麼人的林蔭道上我們又吻了一次。他貼著我的耳朵說:去我那裡。
11)“Fall” in love
事實證明,陽光下面,我一樣會做出第二天一定會後悔的蠢事。
我沒有想很久,真正在腦子裡盤算的時間大概只有兩秒鐘。然後點頭,沒有絲毫猶豫。直到發覺他說的地方,是Greendale花園飯店30樓的一個套間。種種跡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東方風情的Fling,不過,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所幸那個套間屬於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眾目睽睽之下跟他走過酒店大堂的場面並沒有出現。單獨的lobby,只有一個英國管家似的老頭兒遠遠的跟我們點頭致意,非常有專業精神的沒有任何特別的表情,專用電梯直達30樓。房間很大,裝修是簡樸硬朗但追求質感的都鐸風格,四處纖塵不染,沒有任何私人物品擺在可以看見的地方,厚窗簾已經拉開,但是陰天午後的光線穿過白色窗紗依舊縣得晦暗。
他引我進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雙手捧起我的臉吻得很溫柔。而我的目光越過他的肩膀,穿過臥室敞開著的門,落到那張king size的床上。然後說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話——it’s my first tim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這個老江湖明顯愣了一下,然後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don’t you? Are you sure?
不管他是怎麼想的,我要說的已經說了。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