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3 / 4)

小說:揭秘中國大案叄 作者:辣椒王

開始向自己的親友、同事借錢打給“李麗娜”。當然誰也沒有想到蕭峰找來各種理由借到的錢,竟然是用來泡妞的。

隨著匯款的增加,與“李麗娜”見面的願望越來越強烈。蕭峰再次提出見面時,“李麗娜”雖然勉強同意,等到了對外經貿大學門口時,“李麗娜”依然找出各種理由拒絕見面。

就這樣,蕭峰保持每天跟“李麗娜”發簡訊,每天至少十幾次,多的時候一天來往上百個簡訊,每次都發到同事覺得不可思議,才戀戀不捨放下手機。

蕭峰很奇怪“李麗娜”為什麼總是迴避著自己?在蕭峰的經驗裡,網上的男女都是色色的,都是一聊天就想見面,一見面就想上床,一上床就沒有了感覺,一沒感覺就拍拍屁股走人。而這個女大學生卻如此純潔,他感到自己彷彿有些齷齪了。

於是,在接下來的3個月的時間裡,蕭峰不停地借來了60多萬元打到“李麗娜”的賬號上。加上自己的積蓄,蕭峰先後25次打給“李麗娜”101萬元。

慎重交友,有多少愛可以胡來

直到2007年8月5日,蕭峰再次找朋友借錢時,他忍不住說出借錢的原因。經過朋友的提醒,蕭峰才感到自己是徹底被騙了,只好向警方報案。2007年8月21日,民警在昌平區天通苑小區將化名“李麗娜”的陳聯長抓獲。

當蕭峰在派出所裡見到帶著手銬的“李麗娜”時,他做夢也沒想到,他痴情愛戀的“大三美女李麗娜”,竟然是一個長期在網上騙財、騙色的24歲無業男人陳聯長。

陳聯長1983年5月10日出生在福建省福鼎市,大專畢業後來北京打工,對網路比較熟悉的陳聯長喜歡在網上獵色,他發現利用大學生的身份勾引那些在校女學生容易成功,於是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兒並與此女孩兒同居。

由於陳聯長要負擔兩人的房租和花銷,他打工的那點收入很快入不敷出。陳聯長開始琢磨著發一筆橫財,於是,他把所有積蓄都投入到股市上,但他入市時正趕上2007年5月前後股市震盪,陳聯長那點股票幾乎全部陪了進去。沒有錢女朋友就要跟他分手,著急的陳聯長上網聊天時遇到蕭峰,當他得知蕭峰是個想找情人的經理時,立即扮作女大學生想騙點零花錢,但後來發現蕭峰不假思索地給他卡上打了600元錢。收到錢的那一刻,陳聯長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一個想泡妞的男人居然如此大方,陳聯長萌生了一個念頭,多騙些蕭峰的錢去炒股。

第十二章:網路情人騙走百萬“誠意金”(5)

陳聯長並不是個高明的騙子,在最初幾次收到錢後,他在不安中度過了幾天。然而蕭峰並沒有懷疑他,而是完全墜入到陳聯長設定的陷阱裡,被虛幻的情人矇住了雙眼。見蕭峰的錢如此好騙,陳聯長如同變戲法一樣,千方百計讓蕭峰不停地向他的銀行卡匯“誠意金”。

而在被陳聯長詐騙的過程中,蕭峰心裡也非常矛盾。他一方面害怕對方仍然嫌自己沒有誠意,一方面又害怕對方拿了錢不還,只好繼續匯錢過去。蕭峰曾經提出不想見面了,但陳聯長回簡訊說不再匯錢的話,前面的錢也不給了。所以蕭峰只好被陳聯長繼續牽著鼻子走下去。在3個月時間內,蕭峰先後共25次匯給陳聯長101萬元。

如此容易騙到這麼多錢,陳聯長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陳聯長用這些鉅款炒股票、買手機、購買高檔消費品,大肆揮霍。直到被警方從昌平區天通苑小區抓住之後才顯露原形,而此時陳聯長的賬戶上只剩下14萬餘元。

陳聯長被抓獲後很快被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在法庭上,陳聯長對自己的詐騙罪行沒有任何辯解。2008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詐騙罪判處陳聯長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陳聯長退賠人民幣1018500元,返還被害人蕭峰。

這起網路詐騙案的案情很簡單,但在這起案件背後卻有一個數字讓我們不得不重視: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地區每年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就有60%原發於網路。網路犯罪已經呈星火燎原之勢,網路*和網路騙局作為新型犯罪,不得不引起我們的警惕。

很多人一提起網路聊天室,就會想起*和無聊一類的字眼。其實這對網路聊天室很不公平,它只不過是一個公開活動場所,無非是無聊的人找人發洩一下心中鬱悶而已。當然,這裡也是*和網路騙局起步的地方。蕭峰和陳聯長的故事,就發源於聊天室。

10多年前網路剛剛興起的時候,女作家陳彤寫過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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