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斷的賣下去。
比如微。信的付費增值業務,就可以重複的買幾次,“四大萌貨表情包”、“朋友圈空間”、“個人空間”等等,都可以不斷的擴大規模……如此的吸金方式。不愧是自從登入應用程式商店後,就一直雄霸銷售榜單第一的神應用!
微。信現在雖然達不到剛剛開始時的超級火爆。但每個月為APPSTORE創造的銷售額還是達到了4億美金,遠遠的把排在第二的《植物大戰殭屍》給甩在了身後,不愧為《華爾街時報》狠狠誇讚過的程式。
雖然挖掉了微。信,那麼安卓聯盟獲得的爆炸性震撼更大,但是他們卻從來沒有動過這個心思。
一來蕭奇早就有所準備,所有和應用程式商店簽訂合同的APP開發商和開發者們。都知道合同上有一條規定,那就是“如果離開APPSTORE加盟其它應用程式商店,那麼在APPSTORE的程式或者遊戲,將自動改變收益方式,只能獲得銷售收入的5%!後續開發維護權益也歸APPSTORE所有”。
好吧。
蕭奇本來是想說。跳槽走人可以,你把APP的所有權留下,銷售收入一分錢我都不給你。
但應用程式商店的那群技術員們,連忙就勸阻了自己的老闆,因為在歐美就沒有這麼霸道的條款,如果你全部獨吞了,那麼就算他違約跳槽,也會因此得到法官的同情。
相反的,如果你只是調低他的銷售收入,那麼無論在道義上還是法理上,你都佔據了絕對的優勢,法官不可能偏向於跳槽者的。
於是蕭奇很黑心的把分成比例從70%下降到了5%。
當時可沒有什麼安卓商店,更沒有什麼谷歌商店,有的只是獨一無二的APPSTORE,那些公司和工程師們,只能透過APPSTORE來在智慧移動裝置上賺錢,所以即使是有人一開始覺得條件不好在觀望,但看著DreamPad和IPHONE這麼火爆,APPSTORE的銷售如此火爆之後,就再也忍不住了,積極的加入了進來。
希望得到更多?
那你也要有得到的機會才對,是嗎?
都沒有售賣APP的地方,連得到都不可能,又怎麼能得到更多呢?
他們只是沒想到,僅僅是一年不到,安卓商店就橫空出世來挖人了,所以簽下這個合約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雖然那幾家公司走人了,但是他們留下的《植物大戰殭屍》、《憤怒的麻雀》、《夢幻連連看》等等,卻成了給蕭奇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