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總共需要投入的金額修改為一千萬美金後,再合同修改成自己佔據四成,馬里奧佔據三成。剩下的三成拿來吸引優秀的律師。
馬里奧自然是堅決的反對,可是在蕭奇的堅持下。他的反對還是無效。
要不是最後蕭奇苦口婆心的勸說了馬里奧許久,這份合同他都不會籤,簽了之後,馬里奧卻又再寫了一個宣告,宣告自己只擁有三成股份的分紅權,將三成股份的實際擁有權力。轉讓給蕭奇。
少年哭笑不得,但也知道不收下宣告,馬里奧絕對不會安心,便只好將宣告與合同一起,放進了自己的兜裡。
有錢就是好辦事兒。短短的兩三天時間,敬業的馬里奧就招來了五六個自己熟悉的律師,開出了不菲的薪水後,幾個律師就算正式的加入了“馬里奧律師事務所”。
本來馬里奧是想用“蕭氏律師事務所”這樣的名字的,可蕭奇更願意隱藏自己的魔爪,便不容分辯的定下了“馬里奧律師事務所”的名字,單單只是這個名字,就讓馬里奧如同打了雞血一樣,每天都精神抖擻的打理著事務。
眼下律師所的事情還不算多,第一個業務只是代理了奇彩投資和明香控股的法律顧問,最初每年的費用是五十萬美金,如果遇到案件複雜,或者事務多了,費用還得單獨算。
蕭奇不在乎這些錢,他是在藉著這筆資金,儘快的將律師事務所發展起來。
因為在美國,你如果沒有一個強大的律師團體作為後援,就等著哭去吧!
這不,“馬里奧律師事務所”剛剛開張沒兩天,在二十二號的星期五上午,蕭奇就帶著一個叫安東尼的律師,找人談生意去了。
別人不知道蕭奇是律師事務所的大股東的訊息,安東尼這個馬里奧的好朋友,又同時佔據了律師事務所5%股份,自然就曉得蕭奇的真實身份。
坦白說,安東尼只是把蕭奇當作一個有錢的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