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禎十三年。
春雨貴如油,但這個春天,卻滴雨未見。
已是陽春三月,卻依然讓人冷的伸不出手來。
薊州,隆慶堡的一處破落小院中。
方安和老爹並排坐在牆根處,曬著溫暖的太陽,時不時的還聊上兩句。
“大郎,昨天你七嬸給你說的那個咋樣?”
方安聞言連連搖頭:“不好,不好,俺偷偷去她家院牆外瞅了一眼,那腰和水桶似的,屁股能頂俺倆,一看就是個母老虎,俺不要!”
“你懂個球,屁股大好生養,回頭進門就能給咱家生個胖小子!”方爹衝他撇了撇嘴。
相比父子,他們爺倆處的更像哥們。
方安壞笑道:“要娶你娶,反正你今年也才四十來歲,還能折騰~”
方爹非但不怒,反而翻了個白眼:“屁!一滴精,十滴血,你老子我還想多活幾年!”
就在爺倆閒扯的時候,院門突然間被人從外面推開。
一群身著鴛鴦戰襖的軍士站在門外,領頭一人走進院子,將腰牌提在手中讓父子二人過目。
“奉上命,隆慶堡軍戶,方大牛,立刻回營!”
方安臉上的笑容瞬間僵在那裡,方大牛就是他爹的名字,身份正如那軍士說的,乃是隆慶堡軍戶。
上次出征,他的右肩被韃子狼牙箭射中,雖僥倖留下一命,但卻再也提不起重物,這些堡裡都是知道的。
如今再次召他回營,一旦上了戰場,必是送命無疑!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方大牛已然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塵土衝他笑道。
“小安子,看爹這次給你搶個韃子女人回來!”
“爹~”方安慌了。
老孃死的早,家裡就他和老爹倆人,每次老爹應召回營,他都提心吊膽的,生怕回來的只是一具屍體。
這該死的軍戶制,一經入籍,祖祖輩輩都只能是兵!
“爹,這次我去!”
他不能看著眼睜睜的看著殘廢老爹去送死,可家中還必須出一男丁入伍,唯一的辦法,就是替父從軍。
“扯蛋!你毛還沒長齊,去了幹啥?”
“就你那沒心沒肺的性子,小心被韃子抓了之後,屁股被捅出洞來!”
方爹臉上只有戲謔,沒有絲毫對軍令不滿的神情。
軍令出山,作為軍戶這是難逃的宿命,這一點他很清楚。
“死老頭子,這都啥時候了,還這麼嘴欠,你們爺倆誰去,趕緊的,爺還等著去通知下一戶!”
那小旗官有些不耐煩的在旁邊催促起來。
“軍爺息怒,這老頭子就是個廢物,連刀都揮不了,您說他去了屯堡能幹啥,淨擱著添亂。”
方安向小旗官抱拳賠笑,搶先一步在方爹前面拿到了掛在牆上的那把破舊長刀,連同刀鞘一起插在腰間。
“老頭子,在家等著,韃子女人還用你去搶?”
“等著,看我給你帶個如花似玉的兒媳回來,順帶著,再搶個屁股比豕還大的女人回來給你續絃!”
說完,便跑到屋裡拿了一條被子,去廚房拿了只陶碗,牽上家裡的那匹老馬,跟著小旗官他們出門去了。
院子裡,看著他們離開的身影,方大牛急的直拍大腿,眼淚像是決了堤的洪水似的,止不住的往外流。
“造孽啊!這世道,就見不得人安穩啊!”
離了家,跟在那小旗官的身後,朝下一家軍戶趕去,直到傍晚,一行人才趕回隆慶堡。
一天的奔波,著實有些疲累,哪怕是軍營中惡臭撲鼻,他依然睡的很香。
在家時,老爹就整天罵他沒心沒肺,也不是沒來由的。
美夢中,一條鞭子抽在身上,方安被生生疼醒。
“起來,再睡韃子都摸上來了!”
疤臉男向還在睡著的幾人怒喝道。
方安連忙從被窩裡鑽出來,將身上被壓皺的衣服隨便扯了幾下,便朝外面跑去。
一柱香後,小校場上,他和數十名老少列隊站立。
身著棉甲的百戶站在臺上,虎目環視眾人。
“老子是你們的百戶!前些日子有韃子犯邊,數十名兄弟遇害。”
“所以你們才有資格站在這裡!”
“從今天起,都給老子打起精神,你們不再是地裡刨食兒的人了!”
“想活下去,就得用你們手裡的傢伙,殺韃子,